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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4-01-06 07:17:51 来源:好学网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我校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2条学校代码:14331(国家代码)

第三条学校地址

1.总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滨城嘉祥路801号(邮编:362000)

2.永春校区: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城北环路389号(邮政编码362600)

第四条办学层次:大专(高等职业教育)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七条学校简介: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它成立于1890年。学校从百年名校传承爱国、敢打必胜、从严治校的精神,遵循自强、进取、修身、育人的校训,培育具有百年特色的优秀校风、教风、学风,努力培养高素质、反思型、实用型人才。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师范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福建省文明学校、福建省校园安全稳定先进集体、福建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2016年,我校成功入选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组和督导组。

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招生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招生日常具体工作;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九条招生计划

2016年秋季,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本省招聘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招生计划》为准。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为准。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招生专业

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初等教育、特殊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艺术教育、休闲服务与管理、播音与主持、体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

备注:报考我校2016级小学教育专业的学生,一年级就读永春校区,二、三年级就读泉州本部。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

1.学费:按费字[2000]245号和费字[2012]356号文件执行。

(1)专科(普通专业),6000元/生。学年;

(2)专科(艺术类专业),72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按全家福[2016]3号文件,本部800元/生,永春校区650元/生学年收取。

3.代理费:第一学年预收900元,第二、三学年预收600元,多收少付。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和财政部门批准为准,退还办法按闽价〔2006〕154号文件执行。

第五章学生

1.录取方式:我校执行各省制定的2016年招生政策,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对于福建省考生,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录取;省外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即按志愿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存在专业志愿等级差异,录取原则以专业明确、分数优先为主。省外考生填报的志愿未被录取时,如遇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不合格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3.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卫生部办公厅《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堂〔2010〕2号)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堂〔2003〕3号附件)要求执行。其中,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毕业后从事教师工作的要求(身体外貌正常,语言表达清晰)。

4.男女候选人比例不限。

5、录取照顾政策按学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在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中招生办网站和我校网站上公布,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及其他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到校者,应向我校请假,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逾期请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我校将对新生的档案和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学历文凭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德智体全面达到毕业要求,由我校授予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的学校名称是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章咨询和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联系信息

联系部门:泉州幼儿师范学院招生办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嘉祥路801号,邮编362000。

联系人:陈老师、郑老师、刘老师。

学校网站:http://www.qzygz.net

电子邮件:zsb@qzygz.net

招生电话:0595-22392291、22371633、22717930、23893948(永春校区)

招生投诉电话:0595-22387109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章程仅适用于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如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有抵触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的规定与章程不一致的,以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泉州学前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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