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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4-01-09 17:37:48 来源:好学网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我院招生工作的社会声誉,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突出惠民、公平、安全、规范招生管理、提高招生考试服务质量三个重点。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学院全称: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2.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街学府南路66号。

三、办学类型和层次: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四。学院概况: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位于福州闽侯尚洁大学城,是大学城内唯一一所民办高职院校。198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是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教育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制三年。学院设有外语外贸系、文化教育系、旅游服务系、艺术创意系和卫生服务系。由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经纪与代理、公共事务管理、会计学、应用英语、学前教育、社会福利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空乘、服装与服饰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营养与卫生、家政服务与管理等专业组成。

动词(verb的缩写)男女招聘比例:男女均可招聘。

六、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要求:

1.2016年我院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具体按专业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统一公布为准。

2.各专业外语:目前我院只安排以英语为基础外语的教学。

3.各专业考生的体检录取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4.我院2016年具体招生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以《2016年福建招生资讯》公告为准。

七、录取原则:

1.福建省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

2.省外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遵循自愿原则的原则,即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入档考生,按分数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如果第一专业已满,则依次录取第二、第三专业,以此类推;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已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将填报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未满的专业。

3.降分原则:

如果上线人数不足,根据各省的录取政策,可以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中降低分数线。

八、收费标准和退款办法:

学费8500元/生年;住宿800元/学年(七人间)安装空调60元;900元/学年(六个房间),安装空调费用70元。

注:收费标准以福州市物价局审批为准,退款办法按费[2013]41号文件执行。注册码以《2016年福建招生资讯》公告为准。

9.学历证书及证书类型学校名称:学生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规定授予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全日制毕业证,并进行电子注册。

十、我院有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勤工俭学制度。

奖学金:国家学校a

电话:0591-87429966、87429099(报名)传真:0591-87429985。

学院网站:http://www.hnwomen.com咨询QQ: 119751649监测电话:0591-8742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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