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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服装工程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4-03-11 07:48:06 来源:好学网

陕西服装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院名称:陕西服装学院

陕西服装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本科院校。

第2条:教育部代码:13125

第三条:办学性质和层次

全日制民办本科院校。

级别: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

第4条:学院简介

学院现占地700多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设有时尚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工程学院、珠宝学院、外国语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等。本科和专科专业55个。

第五条: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2015年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六条:招生目标

参加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和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专考生,执行各省、市、区对高中毕业生和原高中毕业生的招生政策,不设其他限制。

第7条:入学政策

1、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本省本科、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并填报志愿的,均有机会被我院录取。专业安排尊重考生意愿。考生一经录取,我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复试合格者正式报名。

2、换档比例按省班昭的规定执行。

3.考生单科成绩不限,外语考生不再参加口语和听力考试。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在专业课、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学院认可符合生源的加分(降分)政策。

5.我院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6.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第八条:高校录取后,考生可在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9条:资金和奖励

1.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当地申请助学贷款。

2.根据国家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3.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学院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和贫困学生助学金,建立了完善的勤工俭学制度。

第10条:毕业和就业

1、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育教学计划的内容,由陕西服装学院授予国家承认的本科和专科毕业证书。

2.学院非常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通过学院推荐和个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让毕业生顺利找到工作,省教育厅发放就业登记卡。

第11条:联系信息

地址:陕西省xi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南郊大学园崇文路1号,邮政编码712046。

联系电话:029-38114101和38114102。

传真:029-38114112

网站:www.sxf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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