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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物学学科评估排名结果(第四轮)

更新:2022-06-25 22:21:50 来源:好学网

全国生物学学科评估排名结果(第四轮)
2017年底,教育部公布了第四轮全国生物学学科评估结果,由于第五轮还未公布(预计2022年会公布,本文会及时更新),所以这也是目前最新的比较准确权威的学科排名,比较不错的大学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以下是具体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四轮生物学学科评估排名


本生物学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91 所,本次参评75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61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学校代码学校名称评选结果
110001北京大学A+
210003清华大学A+
310248上海交通大学A+
410019中国农业大学A
510284南京大学A
610358中国科学技术大学A
710486武汉大学A
810504华中农业大学A
910055南开大学A-
1010200东北师范大学A-
1110246复旦大学A-
1210335浙江大学A-
1310384厦门大学A-
1410487华中科技大学A-
1510558中山大学A-
1610610四川大学A-
1710025首都医科大学B+
1810027北京师范大学B+
1910028首都师范大学B+
2010183吉林大学B+
2110247同济大学B+
2210269华东师范大学B+
2310319南京师范大学B+
2410422山东大学B+
2510423中国海洋大学B+
2610533中南大学B+
2710559暨南大学B+
2810673云南大学B+
291071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B+
3010718陕西师范大学B+
3110730兰州大学B+
3290032空军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B+
3310022北京林业大学B
3410126内蒙古大学B
3510159中国医科大学B
3610161大连医科大学B
3710225东北林业大学B
3810226哈尔滨医科大学B
3910364安徽农业大学B
4010389福建农林大学B
4110475河南大学B
4210476河南师范大学B
4310511华中师范大学B
4410512湖北大学B
4510537湖南农业大学B
4610542湖南师范大学B
4710635西南大学B
4810697西北大学B
4910075河北大学B-
5010086河北农业大学B-
5110094河北师范大学B-
5210108山西大学B-
5310114山西医科大学B-
5410264上海海洋大学B-
5510346杭州师范大学B-
5610394福建师范大学B-
5710403南昌大学B-
5810445山东师范大学B-
5910561华南理工大学B-
6010574华南师范大学B-
6110593广西大学B-
6210626四川农业大学B-
6310657贵州大学B-
6410698西安交通大学B-
6510089河北医科大学C+
6610141大连理工大学C+
6710165辽宁师范大学C+
6810193吉林农业大学C+
6910251华东理工大学C+
7010270上海师范大学C+
7110343温州医科大学C+
7210345浙江师范大学C+
7310370安徽师范大学C+
7410532湖南大学C+
7510538中南林业科技大学C+
7610560汕头大学C+
7710611重庆大学C+
7810755新疆大学C+
7911065青岛大学C+
8011117扬州大学C+
8110065天津师范大学C
8210145东北大学C
8310184延边大学C
8410212黑龙江大学C
8510213哈尔滨工业大学C
8610231哈尔滨师范大学C
8710280上海大学C
8810285苏州大学C
8910320江苏师范大学C
9010338浙江理工大学C
9110341浙江农林大学C
9210356中国计量大学C
9310357安徽大学C
9410459郑州大学C
9510466河南农业大学C
9610674昆明理工大学C
9710005北京工业大学C-
9810140辽宁大学C-
9910160锦州医科大学C-
10010166沈阳师范大学C-
10110289江苏科技大学C-
10210299江苏大学C-
10310359合肥工业大学C-
10410366安徽医科大学C-
10510386福州大学C-
10610524中南民族大学C-
10710619西南科技大学C-
10810637重庆师范大学C-
10910681云南师范大学C-
11010699西北工业大学C-
11110749宁夏大学C-
11211075
三峡大学
C-


第四轮学科评估按照“自愿申请、免费参评”原则,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体系在前三轮的基础上进行诸多创新;评估数据以“公共数据和单位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获取;评估结果按“分档”方式呈现,具体方法是按“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


公布评估结果旨在为参评单位了解学科优势与不足、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客观信息;为学生选报学科、专业提供参考;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国高校和科研单位学科内涵建设的状况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