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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更新:2024-08-25 03:09:17 来源:好学网

山东女子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山东女子学院2015年顺利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女子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女子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招生。

第二条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基础。

第三条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女子学院”

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2331”

第五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和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地点:长清校区(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市中校区(济南市韩愈路45号)。

第八条学校概况

历史沿革:山东女子学院是经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办普通女子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52年,前身为山东省妇女干部学校,已有63年的历史。成人高等教育始于198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始于1995年。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转型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以实施普通高等教育为重点,同时承担继续教育、省女干部培训、省幼儿骨干教师培训等任务。

办学条件:学校分为长清和市中两个校区。主校区在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总占地面积1000多亩,现有建筑面积近25万平方米。学校非常重视教学条件的改善。目前教学设备总价值5500多万元。拥有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0个教育、文化艺术、计算机、经济管理、语言类校级实验教学中心,62个同声传译、三维导游、会计岗位分离、艺术设计模型制作等校级实验室,其中三维动作捕捉、虚拟现实、三维影像实验室是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的建设项目。校外实习就业“双基”200多个。有71个多媒体教室(10176个座位),18个语言实验室(1034个座位),3361台教学电脑。学校以先进的校园网和校园一卡通应用系统为基础,拥有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丰富的教学资源库等数字化应用平台,以及先进的多媒体教学环境和覆盖校园的无线网络。学校拥有多功能体育馆、田径场、女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等现代化运动场馆。

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目前,图书馆拥有纸质图书100多万册,中外文期刊1200多种,电子文献数据库25个,电子期刊3900多种。它拥有先进的数字图书管理系统和300个电子阅览室。

学校拥有一支学历、职称、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占32.6%,博士、硕士占85.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国家人才培养专家1人,省级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6人。有3个省级教学团队。

人才培养目标: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级学院及专业设置:学校设有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文化传播学院、教育学院、旅游学院、社会与法律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妇女研究所、儿童心理与教育研究所、社区建设与发展研究所、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国际商务实务与培训中心、旅游开发等教学机构。现有普通本科专业25个,校企合作项目本科专业3个,专科专业47个,涵盖教育、管理、经济、工程、法律、艺术、文学、科学8个学科门类。

学校成绩:

建校63年来,学校坚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儿童发展,为社会输送了6万多名各级各类优秀人才。毕业生以其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突出的“四自”特色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欢迎。多年来,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优质就业率逐年上升。2012年,学校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授予“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截至2014年底,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为96.7%,优质就业率达80.98%,居全省第一。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加强校企、校校深度合作,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近三年承担优秀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教育部教学改革重点项目,获国家教育教学成果奖;创建了6个省级特色品牌、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25门省级精品课程,承担了14项省级教改项目,获得了7项省级教学成果奖;建立了中国第一所连锁管理学院和中国第一个连锁管理研究基地。学校的科研水平不断提高。近三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国家合作项目7项、省部级项目185项、局级项目226项,获得省部级奖励71项、局级奖励402项。学校是全国妇联妇女研究/培训基地、国家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山东省教师教育培训基地、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山东省性别平等研究基地、山东省“十二五”高校妇女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爱沙尼亚、芬兰、荷兰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建立了教育交流与合作关系。作为世界女子教育联盟的成员,该校与世界知名女子大学一起,为推动全球女子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山东女子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山东女子学院学科监督考务办公室应当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制定2015年本科、专科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计划按省和专业分别根据生源和毕业生情况进行编制

第十八条学校执行学生所在省招生考试部门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结合考生高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在本省招生时优先录取分数高、评价好的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原则按其有关规定执行,招生计划在专业志愿范围内1: 1。

第二十条考生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条款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省级招生部门投档的考生,经审核合格后,按上级有关文件录取;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艺术专业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录取原则是:

1.美术类本科专业与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相关(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按1: 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

2.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音乐学)由学校自主组织实施。附属学校提供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 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考生。

3.美术专业与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相关(专业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学校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考生。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可通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通过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或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查询。

第六章学业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环节,考核合格的,授予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出具证明的学校名称:山东女子学院。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六条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因故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鲁政办〔2008〕65号文件规定,按月退还剩余学费、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八章筹资措施

第二十七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学生表现,每学年进行国家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获奖学生占学生的比例约为15%,奖励金额每学年分别为8000元、6000元、5000元、5000元、3000元。

此外,还采取了各种其他措施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

在学校设立勤工俭学岗位,鼓励贫困家庭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

家庭经济困难,无法获得足够收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

第二十九条学校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将严格审核、复核学生的准考证、中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与本人照片不一致的,不予报名。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有伪造材料获取入学资格、冒名顶替、医疗事故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章其他事情

第三十条学生本科政策按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

第三十一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对于以学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政策和上级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山东女子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http://www.sdwu.edu.cn。

学校招生网站:http://zsjy.sdwu.edu.cn

招生办电话:0531-82051817,86526113

招生办传真:0531-82052356

招生办地址:济南市韩愈路45号(市中校区)邮编:250002。

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长清校区)邮编:250300。

报名咨询邮箱:zske235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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