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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更新:2024-09-01 20:23:54 来源:好学网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文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代码:12841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柱峰路299号邮编:271000。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高职(专科);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基本信息:

地理环境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驰名中外的泰山脚下,交通便利,是学生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学院现占地600亩,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4350人。

操柞件

学院拥有先进的教学设施和设备,包括教学楼、图书馆、艺术楼等。以及服装工艺实训室、服装CAD实训室、服装材料实训室、服装培训中心、裁剪实训室、服装制版实训室、服装专用设备实训室、数控实训室、PLC单片机实训室、电子电工实训室、人物实训室、客房实训室、会计模拟室。

能力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243人,其中硕士137人,副教授以上72人。同时,学院加强了与国内外相关机构的沟通,聘请了多名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高水平专家、教授和外籍教师来校任教,并派出多名教师出国讲学。

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服装工程与管理系、服装设计与表演系、国际贸易系、信息工程系、装饰艺术设计系、旅游系、机电系、基础系、服装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开设服装设计、服装营销与管理、服装制版与工艺、服装设计与加工、服装设计、电脑艺术设计、新闻编辑与制作、装饰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装饰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美术、人物设计、服装展示与展览设计、国际贸易与实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

办学理念和培养模式

学院立足高职教育,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走质量、规模、结构、效益协调发展之路。学院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的指导思想,确立了“创业兴校、精品立校、文化兴校、制度治校、环境兴校”的办学理念,明确了“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全省服装职业教育、服务省内外服装行业”的办学定位, 并提出了“建设一流服装学院”和“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发展目标,学院是国务院SASAC自主创新人才孵化基地、科技部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三维CAD教育培训基地、山东省教育厅综合艺术工作委员会单位。 学院被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7部门评为“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被山东省经贸委评为“山东省企业教育培训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服装行业协会评为“山东省服装行业人才培训贡献奖”。《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先后30余次介绍和宣传学院的办学成果和经验。学院为学生成为成功人才,进入省内外大中型企业和单位工作开辟了通道。毕业生基础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好评。用人单位满意率达95%以上,400多名学生创办了自己的公司。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八条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纪律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入学

第十二条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的招生监督制度,根据考生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外语要求:语言不限,但我院公共外语以英语为主要教学方式,其他语言考生入学后需改用英语。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号文件的规定。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

(1)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按意愿选拔学生的原则。学校在招生和安排专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投档。当没有足够的候选人时

5]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类加分和降分计入总成绩,对单科成绩没有要求。

(6)公布录取结果的渠道: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各学院招办电话查询、各学院网站查询、发送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其他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原则及录取规则按《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的统一标准。收费标准:

(1)艺术生每学年6000元。

(2)夏季高考(高职)(文史)除服装设计、服装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动画设计与制作、计算机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装饰艺术设计等专业外,每生6000元,每学年4800元。

(3)春夏高考(高职)(理工科)服装设计、服装设计、服装展示与陈列设计、动画设计与制作、计算机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等专业每生6000元,其他专业每生5000元。

第二十二条休学学费:按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

第二十四条资助贫困学生的政策

为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学院有以下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有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奖励经济困难但能自立的优秀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五条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认证学校名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第二十六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事宜。学院保留对以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电话:0538-2182777 2182277 8501550

传真:0538-2182277

网站:http://www.sdfzxy.com E-mail:zsbty_112@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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