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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更新:2024-09-04 10:08:41 来源:好学网

东营职业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1.为确保我校2015年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精神和规定以及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及代码:东营职业学院。GB代码:12440。

2.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傅佥街129号。

3.学校层次:高职(大专)。

4.学校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批准日期和单位:东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7月25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

6.学校基本信息:

东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一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学校占地1902亩,建筑面积43.0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9亿元,图书134万册,学生12960人。目前有教师827人,双师型教师比例42%,建成了206人的兼职教师资源库。

学校位于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城市东营市,邮编——。是中国最大的石油装备制造基地胜利油田所在地,是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两大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沿海地区之一,东营市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科技创新工程示范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最具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城市、中国十大活力城市、中国石油装备城等多项荣誉称号。2015年,东营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域经济社会的强劲发展为学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环境。

7.专业设置:设有石油与化学工程、石油装备与机电工程、建筑与环境工程、会计、经济、贸易与管理、电子信息与传媒、生物与生态工程、教师教育等八个二级学院。开设应用化学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海洋化工生产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光机电应用技术、油气储运技术、材料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路桥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石油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改装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影视动画、艺术设计、物联网应用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物业管理、商务英语、会计电算化、会计学、财务管理与实务、学前教育等。 音乐表演、生化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动物防疫检疫、畜牧兽医、园林技术、生物制药技术等50多个专业,形成了以石油化工等专业为龙头的9个特色专业群,以适应黄蓝经济区的建设发展。学校积极推进项目化教学改革,实施“双证书”制度,提高学生职业能力。

三。2015年招生计划

东营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为准。穿过外省

(2)招生对象:普通高职院校招生对象为2015年在16个有招生范围的省(区)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该省(区)相应批次最低控制线和我校相应学科最低投档线的人员;单独招生对象为参加过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考且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人员。

(3)录取批次:山东省各科均为专科(高职)批次,提前接受单独招生;其他省区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分批录取。

(四)录取规则:填报我校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我校投档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文化课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够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招收。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因分数限制已满,则按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以此类推。对所报专业志愿不满意的,按照类似志愿的原则,从高到低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予以退档。

(五)外语要求:我校英语专业要求以英语为外语,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英语是我们学校的公共外语科目,其他语言入学后需要改成英语。

(6)我校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7)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八)几个特殊专业的申请、录取和培养情况的说明:

1.艺术类专业原则及录取规则按《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学校不单独安排艺术类专业测试,承认具有专业测试资格的本科院校相近专业的合格成绩(证书)。

2.非艺术类影视动画、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报考本专业的一般文理科考生需要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录取工作在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省级招生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招考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录取通知书向社会公布。

动词(verb的缩写)收费标准

文科专业学费每年每生4800元,理科专业每生5000元,艺术专业每生52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改装技术、软件技术四个校企合作专业每生每年8500元(以山东省物价局最终公布为准)。住宿费每人每年800元。新生因故休学或因学校纪律被开除学籍的,剩余学费、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不足一个月的,按

2.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资助和批准,用于资助经济困难的高职学生(含五年制高职学生)。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要求学生经济困难,生活节俭,每学年评定一次。

3.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职学生发放,入学前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申请、审批和发放一次。新学期开学前,学生向家庭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在校学习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支付利息。山东省学生毕业后自愿到省内30个经济欠发达县从事艰苦行业工作。使用年限达到5年以上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全额还款前产生的利息由财政偿还。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给予学费补偿。

4.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实行工时制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小时工资不低于8元。

5.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学校实地调查属实,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予以缓缴或部分减免学费的资助。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和学校有关规定确定。

7.颁发毕业证的学校名称是东营职业学院,证书是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

八。其他事项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于以东营职业学院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3.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4.本章程由东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5.本章程经反省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后生效。

九。咨询和联系信息

1.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0546—8060069、8060559、8060063、8060655、8060011。

2.联系人:尹凤川。

3.传真:0546-8060069。

4.邮政编码:257091。

5.学校网站:www.dyxy.net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dyxy.net。

6.监督电话:0546-80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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