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 滨州市2015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滨州市2015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更新:2024-10-01 00:11:52 来源:好学网

滨州市2015年高中招生规定

高中招生实行“一考多选终身”的政策。

《意见》要求高中招生实行“一考多选终身”的政策。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一次考试,志愿分类录取。学业考试成绩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普通高中招生以高中招生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考试科目成绩为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考试科目成绩必须达到C级以上,才有资格录取为新生。

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比例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的80%。指标分配以毕业年级实际参加学业考试人数、毕业学生巩固率和学校办学水平评价结果为依据。其余20%招生计划(含特长生计划和推荐生计划)由教育主管部门和普通高中根据考生意愿和录取总成绩择优录取,设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滨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及直属学校考生自愿参加北镇中学、滨州一中、滨州行知中学、滨州实验中学四所高中的招生。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考生如果报考北镇中学,可以选择其他三所高中中的一所作为第二志愿。报考北镇中学志愿的考生,按学生高中录取总分录取为北镇中学50名新生,其余考生按第二志愿参加相关高中录取。北镇中学将不再在本地区招生。

北镇中学可面向五县一区(沾化区)招收农村学生,总招生人数不超过240人,每个县(区)最高招生人数不超过40人。学生报名、考试等工作由北镇中学确定,报市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考试安排在市学业水平考试前组织一次,由市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主考试成绩的基础上进行录取。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成绩不得作为北镇中学招收农村班学生的依据。

此外,普通高中可根据实际情况招收部分艺术、体育等特长生,特长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的3%,并在申请招生计划时予以注明。未批准特长生计划的学校不得按特长生招生。

今年普通高中推荐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秀的学生入学。

为进一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从今年起,普通高中可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2%的比例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秀的考生。

普通高中根据学校实际和特色发展要求,制定本学校特色生源推荐标准,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初中生可按高中推荐标准向所在县相关高中申请推荐,每个学生只能申请推荐一所高中。推荐入学程序由学生个人申请、初中校长实名推荐、初中公示、高中名单确定、公示备案等环节组成。推荐人的录取

清华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选拔实施办法

清华大学2010年高考成绩查询系统开通。

北大清华在京自主招生人数有所增加。

人大北师大09在京招生规模不降,相对录取率上升。

清华大学在2010年录取了近2000名国际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