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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更新:2023-06-22 23:45:03 来源:好学网

为做好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甘招卫发〔2008〕40号,以下简称《报名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甘肃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所有计划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艺术、体育、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自主招生、职教师资自主招生、残疾学生自主招生、保送生、少年班招生、高等职业教育考试和中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综合评价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收集信息。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注册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或学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甘肃省户籍的考生,出生后第一次在甘肃登记户籍(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62),户籍从未从外省转出。

(2)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须迁入我省三年以上(含三年),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地户籍,且考生本人连续三年在我省高中就读(时间计算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并实际就读。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甘教育厅〔2012〕216号)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下同)必须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随迁子女须在我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

(4)中职生可参加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中职联考或普通高考。

(1)已在甘肃省普通中学(含中等师范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就读并实际就读的毕业生,可按同等学力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也可报名参加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入学考试。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按专业类别分为农林牧渔、医药卫生、工业、民用水利、信息技术、财贸、旅游服务、教育与教育。

具有我省户籍(即出生后首次在甘肃登记且未迁入)且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得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但可以参加同等学力的普通高考。

非我省户籍但具有我省学籍、符合农民工随迁子女条件的中职生,可按同等学力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入学考试或普通高考。

(2)下列人士不得注册

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在校大学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录取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未毕业的学生;

3.在高中教育非毕业年度以欺骗手段报名并非法参加c

考生到本人户籍或学籍所在地的县(区)考试招生机构或县(区)考试招生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获取考生编号,拍照,按要求打印《2021年高考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提交到其报名地的县(区)考试招生机构。

非我省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必须填写《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3)。

四、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日至9日。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在此时间段内对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做出具体安排。

动词(verb的缩写)注册要求

(一)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二代身份证。报名期间确实不能及时办理正式身份证的考生,可在当地派出所开具带有数码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申请报名。考试时必须使用正式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外籍及其他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到居住地办理相关手续。

(二)普通高中毕业生原则上由毕业学校向所在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集体报名。

(三)普通高中学生、同等学力考生、社会青年和现役军人,等到户籍所在地县(区)考试招生机构或指定报名点报名。

报名参加高考的同等学力考生和社会青年,必须具有甘肃常住户口,同时第一户籍在甘肃且无省外迁移轨迹,户籍所在地的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

报名资格考试由市(州)、县(区)考试招生部门负责。报名前由本人出具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初中毕业三年(截至2021年7月)后,可认定为同等学力。

(4)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口在甘肃,且本人第一户籍在甘肃的,申请人可持相关人员的户籍、省内高中学籍等材料在户籍所在地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五)非我省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学籍所在县(区)的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往届随迁子女考生报考时,上一年度资格审查有效,须持我省复读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向其就读的县(区)考试招生机构提出申请。有随迁子女在外省复读的考生不得参加我省普通高考。

(6)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等证件到学校,经学校汇总后持介绍信到当地县(区)考试招生机构集体办理。市(州)、县(区)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考生的学籍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和学校所属市(州)、县(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考生学籍审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和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负责,由学校统一办理考生学籍审核事宜,不接受考生个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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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符合政策要求报考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精准扶贫招生专项、革命老区专项、省级少数民族人才培养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农村免费医学人才专项(专科)及其他高考照顾政策中有户籍和民族成分要求的专项的考生,须返回户籍所在地县(区)。不回户籍所在地的,不得申请相关专项计划,不得享受任何照顾政策(包括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报名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及考生资格条件请咨询《非甘肃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4)。2021年,各专项规划具体政策按当年下发的正式文件执行。

(十)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族考生报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号文件(甘政办发〔2012〕201号)执行。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考生在兰州参加报名、体检和考试,由兰州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县(区)考试招生机构组织的数码摄影。

(12)省外就读学生、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和愿意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的社会青年等。须持“健康通码”及微信“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截图(可扫描附件5二维码获取)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确认,同时须在报名前14天内提供《2020年甘肃省专项计划报名条件》(详见附件6)。

(十三)所有考生报考材料一式三份,一份放入考生纸质档案袋,一份由考生所在县(区)考试招生机构保存一年备查,一份由考生本人保存。

(十四)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考生的图像和信息填报要求

(一)考生图像信息通过数码摄影采集。

1.摄影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应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选择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

(2)人物的姿势和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眼睛自然睁直,耳朵对称,左右肩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经常戴眼镜者应戴眼镜,但不能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架不能遮挡眼睛,眼镜不能反光。

(4)附件和防护物:不要用头部遮盖物遮挡面部或制造阴影。不要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应覆盖眉毛、眼睛和耳朵。不要化妆。

(5)服装:应与底色明显区分。避免复杂的图案和条纹。

(6)照明光:照明光均匀,面部曝光均匀,无明显或不对称的高光、斑点、红眼。

(7)其他:图像应真实表达被检查者的外貌。禁止镜像或旋转整个或部分图像。不从技术上处理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内容。

2.数字图像文件要求

(1)数字图像文件规格为480像素宽* 640像素高,分辨率为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质量因子应不低于60。压缩后的文件大小一般为20KB到40KB。文件扩展名应该是JPG。

(2)人像在图像的矩形框中水平居中对称。上的发际线

(三)市(州)考试招生机构负责县(区)考试招生机构收集和核对报名信息。2020年11月20日前,提交艺术类考生基本报名信息数据库(含艺术类考生照片);12月28日前,提交艺术类以外考生的基本报名信息数据库(含考生照片)和所有考生报名资格考试数据库(含艺术类)。

七。注册信息管理

(一)加强登记信息采集的准确性

各地要认真履行“由考试招生机构打印、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存档”的工作程序,督促考生认真核对身份证号、姓名、民族、学籍、实际就读学校、户籍等信息。要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管理员、数码摄影工作人员等关键环节的岗前培训。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网报训练,减少因考生自身填报或理解错误造成的失误,切实提高普通高考信息采集质量。

(二)加强信息收集的内部控制。

要强化注册信息安全意识,改进管理方法,规范操作流程,加强数据备份和管理。原始数据一式两份,过程数据随时备份,专人保管。上报的数据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相关统计数据和采集软件只能用于考试和招生,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传播。对签发的各类考试合格证,必须严格执行“谁签发,谁负责”的制度。

(三)加强对考生信息的保护和管理

考生的报名信息及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相关资料由市(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相关中学严格管理,严禁泄露出去,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八、资格审查

(一)严格执行我省五部门联合发布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舟曲灾后重建兰州秦王川转移安置区寄宿制高中管理体制意见的通知》。公安部门负责审查考生的户籍和民族成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学籍;民族事务部门负责候选人民族成分变更的管理和审批;县级考试招生机构和研究生院负责根据考生和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纪检监察部门对教育、公安、考试招生机构等部门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和执行政策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农民工子女考试合格后,各地应在考生报名地的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公示该类考生的考试成绩,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三)残疾考生报名信息汇总后,由县(区)考试招生机构负责提供给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并配合县(级)残疾人联合会确认身份、核实残疾考生信息。

(4)对于未能及时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县(区)考试招生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让考生先报名,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免错过报名时限;对考试期间无法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报名资格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5)往届学生注册时,co

(二)加强培训,切实做好高考报名和宣传工作。

各级招生委员会、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要加强高考招生宣传,让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招生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对高考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各项政策精神和操作流程;加强对考生报名工作的指导,确保考生信息准确真实;加强对各类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和外省籍子女报考政策的解读,引导考生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对考试相关规定的宣传,加强对考生的考试纪律和廉洁教育。

(三)精心规划,认真准备高考。

高考报名作为高考招生的首要环节和基础数据采集来源,对保障高校招生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尽快加强对服务器、备用电源及相关硬件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完好使用。加强报名现场管理,维护现场秩序。加强技术支持,强化防火墙,有效防范黑客、病毒等入侵,确保网络畅通。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登记工作有序进行。

(四)确保登记信息采集准确有效。

考生图像信息、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实际就读学校、户籍等。是考生身份确认、新生审核、学籍注册等的重要依据。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必须按照规定的信息采集标准和资格审查要求逐一核对考生身份,防止考生数据信息遗漏,确保各类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登记工作结束后,不得擅自更改相关信息,不得逾期不报。

(五)严格程序,切实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各级招考委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研究生院和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在考生资格审查中的主体责任,明确报名资格审查责任,实行“谁主管、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各县(区)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应在报名期间设立热线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处理。

(六)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科学制定高考报名工作计划。

各地要坚持把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部署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的防控工作,科学制定普通高考工作方案, 坚持“预防为主、分区分级、精确控制”的原则,坚决做到“三防”、“四早”、“六严”。 强化防控措施,严格遵循工作流程。要提前公布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和方式、防疫措施等相关要求,确保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安全、准确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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