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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3-10-02 00:54:23 来源:好学网

为确保学校2016年顺利招生,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四川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我们学校的全称: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我们的学校代码:14086

3.学校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谢赫街道办事处锦江路四段399号邮编:610213

4.办学属性和层次:经教育部备案,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制三年。

5.办学特色:学校坚持文化兴校、产业兴校的办学理念,遵循特色办学、实践育人、人才兴校、创新立校的办学思路,遵循以德育人、文化育人的校训,实行教学与科研、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打造中国重要的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着力培养高素质的技术型、技能型、发展型、创业型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创意设计人才、影视传播人才、文化艺术人才、文化旅游人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人才。

6.联系信息:

电话:028-857667168576975285769690

传真:028-85769752

学校网站:www.scvcci.cn

电子邮件:2430001800@qq.com

QQ热线:24300018001799383467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不满足,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学校不拒绝符合条件的填报志愿的考生。

3.对于入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的,如果进行专业调剂,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

4.艺术专业考试及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学生的统一认定以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录取控制线的,按照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编导、表演类各专业的主持与播音专业;其他艺术类专业将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学校外语教学的语言是英语。

6.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7.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8.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每个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的规定给予加分。

9.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

三、奖学金办法:

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高校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等获奖项目,用于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占学生规模的35%;此外,学校还为poo设立了勤工俭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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