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23-10-02 06:03:10 来源:好学网
一、办学性质和水平: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也是教育部评估的优秀一级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职业院校,四川省示范性职业院校。
二、学校地址:
高新校区:成都高新区天一街83号邮编:610041
花园校区:成都市新津县花园镇花园大道310号邮政编码:611433
青羊校区: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56号邮编:610072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坚持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德、智、体全面测量,公开、公平、公正地招收考生。
2.物理要求:严格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和复核。不符合标准的,将按照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别说明:因教学和就业需要,建议报考护理专业的学生身体残疾,无传染病。
3.学院面向四川、重庆、云南、西藏、贵州等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和计划请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4.四川高校录取将遵循平行投档、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专业计划与考生报考相结合的原则,建议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填报两个以上专业志愿,服从调配。
5.当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如果进行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6.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原则:认可我院艺术类专业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合格、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州、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加上专业成绩总分的基础上,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7.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相关学科成绩无特殊要求。
8.毕业成绩合格的学生,授予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大专毕业证。
9.平等对待男女考生和往届学生。
10.未按我院规定在15天内到我院报到且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11.根据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12.报考我院空乘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面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填表。面试地点是学院的高新校区。面试时间见校园网上通知。
13.学费和住宿费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电话:(028)85323653(028)85327933
网站:www.cdp.edu.cn
电子邮件:czzs2009@126.com
【2016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相关文章:
北京农学院2010年硕士招生简章
南开大学2008年翻译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2009年在职硕士研究生入学
暨南大学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荆门有哪些本科大学?荆门所有本科大学名单一览表(1所)
永咲心(永咲こころ)作品番号及封面,永咲心写真资料
小鸟游恋/高梨恋子作品封面番号
明日香SABA-663
前乃菜菜(前乃菜々)作品番号及封面,涼風えみ个人资料
神咲舞(神咲まい)作品番号及封面,神咲舞个人资料
二见玲(二見れい)作品番号及封面,二见玲个人资料
天河玲(天河れい、天河麗、日乃原杏)作品番号及封面
七森莉莉(七ツ森りり)作品番号及封面,七森莉莉个人资料
影山樱(影山さくら)作品番号及封面,影山樱个人资料
樋口三叶(樋口三葉、樋口みつは)作品番号及封面,樋口三叶个人资料
杏羽花蓮(杏羽可怜、杏羽かれん)作品番号及封面,杏羽花蓮个人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