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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3-11-01 01:18:12 来源:好学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保证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一条学院全称“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408号。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云南省财政厅主管,接受云南省教育厅的业务指导。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国际代码是14550,云南省代码是5377。

第二条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占地263亩,校舍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教育教学设施齐全。

第三条云南财经职业学院设有会计系、财税系、工商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基础系、人文社科系等六个教学系(部)。

第四条学制层次和年限:大专,三年。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五条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日常工作由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

第三章准入原则的要求

第六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对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按成绩优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的学生人数不足的,应当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八条录取和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同批次考生人数超过计划人数的,按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最低分数线,再按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投档数少于计划数的,按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于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未录满计划数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

第九条男女生比例不限于所有专业。

第十条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费用和学历证书

第十一条学费: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招生专业按5000元/年/生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在省(市、自治区)公布《普高招生计划版》。严格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联合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二条学生修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由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向普通高等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第五章招生办公室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十三条招生办地址:昆明市龙泉路408号办公楼四楼407室。

联系方式:0871-65841605 0871-65810290(传真)

邮政编码:650222网址:www.ynczy.cn。

:czyzsjyc@126.com电子邮件地址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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