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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邮电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3-11-02 13:19:32 来源: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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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重庆邮电大学学院代码:10617

2.学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

三、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和批准单位

重庆邮电大学成立于1950年,1959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邮电大学。

层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

动词(verb的缩写)办学类型:学校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重庆市共建,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高等学校。

不及物动词办学条件

重庆邮电大学是以信息科学与技术为特色和优势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学生24000余人,其中研究生3100余人。现有在职教职工1700多人,其中教授等高级职称230多人,副教授等副高级职称460多人,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700多人。学校现占地面积3857亩,校舍面积68.3万平方米,纸质图书230多万册,教学科研设备3亿元。它有宽敞的教室、标准的运动场和舒适的生活条件。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重庆市最佳文明单位、重庆市森林单位、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学校被评为重庆市首批“绿色校园”、“数字校园”、“平安校园”示范单位。

七、报考要求

1.我校英语、翻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但学生入学后会将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言考生应认真填写表格。

2.男女生招生比例不限。

3.体检标准为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共同制定的相关补充规定。另外,我校对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

八。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录取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增减分政策。

3.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考虑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根据各省规定和投档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有关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4.专业录取

对入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内蒙古、江苏除外),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内蒙古考生专业录取以“在招生计划1: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为原则。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组合为B B,必考科目合格4C1。入档后,考生采用级差法录取(A=5分,A=3分)。

(4)各省录取中,投档分数相同时,理工类考生参考tur中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的分数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检查、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根据其填报原则进行填报后,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信息和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并通过考试,专业成绩作为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成绩予以承认。四川、重庆、安徽考生的专业成绩,以本省(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为认定依据。录取时按考生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专业课成绩。

数字媒体艺术与动画、设计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美术统考并通过考试,其专业成绩将被认可为我校美术统考成绩。四川、重庆、安徽考生的专业成绩,承认为该省(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按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满分100)6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测试满分 100 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专业课成绩。

6.体育考生录取原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试合格、体检合格、分别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后,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备案原则,我校按考生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体育专业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为我校总计划的1%,用于调剂生源地区网上生源的不平衡。

8.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将根据不同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授予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邮电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重庆邮电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X.收费标准

1.各专业学费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可参考《重庆邮电大学2016年报考指南》,具体由各省招生部门公布。

2.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为:四年每生每年28000元,国外期间学费需按国外学费标准向国外学校缴纳。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1.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重庆邮电大学招生办

2.邮政编码:400065

3.招生热线:023-62468661;023-62468662

4.学校网址:www.cqupt.edu.cn;

5.招生信息网:zs.cqupt.edu.cn;

6.重庆邮电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平台:cquptzb

考生可登录重庆邮电大学招生信息网或关注招生办微信公众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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