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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更新:2023-11-08 03:06:43 来源:好学网

南通大学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位于江苏省南通市,——,一座美丽的江边城市,极具经济活力,享有长江三角洲“近代中国第一城”的美誉。

南通大学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为发展大学生竞技体育,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2016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具体措施如下:

一、招生计划和项目

1.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纳入我校当年招生计划。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不超过60人。其中田径项目男不超过16人,女不超过16人;击剑男不超过14人,女不超过14人。

2.报名项目:田径、击剑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条件的考生,取得高考报名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1、2之一的,可以报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并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高中阶段(高中入学当年9月1日至毕业当年4月1日)取得集体项目前六名或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高中阶段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具有同等学力的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获得国家或国际团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江苏省考生必须是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上公布无异议的考生。考生参加考试的项目必须与考试合格项目一致,否则考试成绩不予承认。

4.报名考生的运动技术水平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水平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截至2016年2月29日公布的数据信息为准。

5.考生必须签名号码《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拒绝签署承诺书或接受兴奋剂检测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名方式

1.考生登录南通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并填写《南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报名表》,然后以《南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报名表》为封面装订,于2016年2月19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邮寄至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601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南通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附件1);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同等证明)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2016年高考报名证明复印件;

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团体赛通过的运动员须附上团体赛个人赛成绩);

获奖证书和比赛成绩册复印件;

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8)近期一寸彩色电子照片(发送至zsb@ntu.edu.cn)。

《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由考生签名(附件2)。

在专项测试中,必须出示并审查所有原始注册材料。无原始材料或原始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专项测试。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2月19日17: 00。

四、专项测试

符合省内外击剑、田径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

报到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9日8:30-11:00。

注册

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测试内容:

1围栏:

专项技战术(80%):跟随节奏(两剑一组)占10%,技能(个人课型形式、基本功、简单组合技术)占35%,实战(三分钟打五剑,重在技战术运用)占35%。

质量部分(20%):双飞(时间1分钟,算次数)10%,立定跳远(跳两次,取最好成绩)10%。

田径:测试内容包括田径各专项,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要求参加高招专项省级统考或联考,考生需参加测试并符合相应要求。

我校将于4月底前将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发送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5月份,我校将在招生办网站上公布各省级招生办审核通过的合格考生名单。

动词(verb的缩写)文化考试

1.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应当按照教育部规定在其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2.具有一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参加我校击剑、田径专项测试取得优异成绩。根据教育部规定,可以申请参加南通大学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江苏省二级高水平运动员按所选文理科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测试,七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不超过D中三项(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江苏省外考生按原籍相关政策执行。

六、资格和公示

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平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各运动队需求和学生专项测试成绩,择优选拔部分学生为南通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给予不同档次的优惠录取政策。

在专项测试中“优秀”并通过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考试的考生,经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后,由我校择优录取。该类别考生报名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总人数的20%;特考“合格”的考生应在生源地参加高考,按公办本科普通批次院校或平行志愿A类院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同意,我校予以录取。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有发展前途、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的考生,经学生所在省招生部门同意,高考成绩可降至学生所在省相应本科专业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注:对于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高水平运动员参考录取线。)

获得高等学校优秀录取资格的考生

3.考生必须是经我校报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公示无异议者;

4.我校将根据学校运动队建设的需要,综合考虑候选人的思想品德、文化学习、体育专项水平,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规定择优录取。

八。联系信息

地址:江苏南通思源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226019

电话:招生办0513-85012170(传真)

运动科学学院0513-55003356

电子邮件:zsb@ntu.edu.cn

网站:http://zs.ntu.edu.cn

九。补充条款

1.本简章由南通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与本省(市、区)招生政策不一致的,执行本省(市、区)招生政策。比如教育部和各省(市、区)出台了新的招生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2.考生及其所在学校和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得让考生服用兴奋剂。如有个人或相关单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关资格。

3.凡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严肃处理。

4.我校未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代理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5.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选拔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一旦查实弄虚作假,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并上报考生所在省(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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