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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更新:2023-11-15 10:04:03 来源:好学网

为做好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不断推动我校群众体育的发展,提高大学生体育运动水平,加强校际大学生体育交流,培养高水平体育人才,争取在全国、省、市大学生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

高水平运动队招收田径、网球(不含软式网球)。

二、招生计划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不得超过40人。其中田径项目男不超过16人,女不超过16人;网球项目中男选手不超过5人,女选手不超过3人。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

2.申请的体育项目与体育等级证书一致;

3.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同等学力的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在国家或国际团体项目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高中阶段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注: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签《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未签署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测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四,注册机构

(1)报名时间:

网球专项考生:即日起至2016年1月15日24: 00。

田径考生:即日起至2016年3月8日24: 00。

(2)报名方式: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戳为准)进行网上报名并邮寄相关报名材料。

(3)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我校条件的考生(经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示后,考生方可获得报考资格),须登录南师大(http://add.njnu.edu.cn/)网上招生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信息。已邮寄初审材料并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初审的考生,需网上支付60元,打印网上报名表并签字确认;

2.邮寄初审材料。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向我校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网球专业、田径专业于2016年3月9日前将以下材料于2016年1月16日前提交至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邮编:210097)。为保证材料及时准确送达我局,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送。申请材料恕不退还。申请材料包括:

(1) 《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相关栏目须由中学填写,责任教师(教练)和校长(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本人原成绩册、获奖证书、等级证书、本人考前身份证复印件应清晰,报考时核对证书、证件原件。

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追究考生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 《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2)。

(4)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打印“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的查询结果。

(5)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acad

经学校审核合格的高水平运动队网球考生须于1月24日上午8: 00持本人身份证、考前成绩册原件、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等原件及网上报名表(须考生本人签字)到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西网球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远路1号)报到,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网球专项校测。评估方法见附件3。

2.田径项目

根据上级对高水平运动队田径项目的要求,我校田径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时间将在3月和4月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方案另行通知。

专项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要求参加高招专项省级统考或联考的,考生需参加测试并符合相应要求。

(二)文化考试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高考考生文化成绩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突出的考生,可适当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且该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员、国际大师、武术武术(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运动队当年招生计划的20%。

1.一级(及以上)运动员

对具有一级(或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测试结论达到优秀或一级(或以上)的运动员,根据招聘项目和测试结果,择优确定是否具备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文化考试的资格。获得单独文化考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于不参加单独文化考试的一级(或以上)运动员,将不能享受一级(或以上)运动员的优惠政策。

2.二级运动员

经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申报无异议且考试成绩合格(相当于二级运动员)并取得报考我校资格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并于2016年6月25日17: 00前将高考文化成绩单报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于2016年6月29日前将考生志愿表报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邮编:210097),逾期不予受理。

(三)公示程序

六、录取工作

(一)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需按公办本科院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平行志愿A院校志愿栏)。

(3)江苏省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按所选文理科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测试,7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不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

七、领导和监督机制

(1)南京师范大学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工作。学生事务处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学生及其所在中学提供的内容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对虚报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会将考生的违法事实向考生所在的省级招生部门举报。对责任考生本人和未报名者,取消其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成绩和参加高考、录取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撤销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四)学校监督部门对招生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八。联系信息

网站:http://bkzs.njnu.edu.cn

报名邮箱:zhaoban@njnu.edu.cn。

电话:025-83720759传真:025-83598534(负责政策解释和咨询)

纪委监督:025-85891511(负责纪检监察)

地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18号楼105室)

校园邮政编码:210097

九。其他人

(1)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相抵触的,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文件为准。

(3)本实施方案以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为准,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将根据学校考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招生项目和人数等因素,择优确定合格人选,在我校本科招生公示无异议后,将人选名单报省级招生部门和教育部备案,由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集中公示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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