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 南京大学2016年励学计划招生简章

南京大学2016年励学计划招生简章

更新:2023-11-18 04:57:41 来源:好学网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钟发〔2015〕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2016〕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我校具体选拔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以下(含县级市)高中自力更生、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排名年级前5%)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地区以相关省(区、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和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是实施地区农村户口,本人具有当地户籍连续3年以上;3.本人连续3年在户口所在地县高中就读,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查由各省(区、市)完成。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20人。具体专业如下:

招生类别招生专业(类别)文科与汉语言文学、公共管理、社会学、历史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新闻与传播学、科学与经济学、工商管理、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临床医学(“53”一体化)、大气科学、地质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25日。

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登录,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表,签名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注:上传的申请表必须与报名系统中填写的电子数据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填写在线注册表的说明:

1.候选人需要在“申请类型”中选择“激励计划”。

2.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一个专业(类别)。

3.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要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真实成绩。

4.填写“综合信息”一栏——“高中参加的社会活动”: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等。参与志愿服务、社区活动、学校或班级学生工作等。在官方媒体上发表文章,在研究刊物上发表研究成果等。

5.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重点是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个人理想和报考我校的原因。

6.填写“高中期间获奖记录”一栏:高中时期获得的个人奖项。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扫描或拍照上传。

注:考生无需发送纸质报名材料。

第四,选择过程

1、材料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成立由专家和招生部门组成的评审小组,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自强不息精神、高中学习全过程表现和学习成绩、高中时期获奖情况、发表文章和研究成果、个人兴趣爱好等方面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未提交网上报名的考生将视为材料不全,不予评审)。

审核结果将于2016年5月30日通过我院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考生也可以在报名系统中直接查询。

实施地区有关省(区、市)应于5月15日前完成考生资格初审。

2.试验

考试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测试时间:2016年6月11日。

3、资格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学习促进生”

认定结果公告时间:2016年6月22日。

动词(verb的缩写)优秀录取政策“激励计划”的优秀录取政策分为两个档次,即:

一流优录取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被录取。

二类优秀录取政策:考生高考成绩在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在南京大学模拟投档线以下30分以内录取(江苏省考生在20分以内)。模拟投档线由学生所在的省级教育考试院根据学生所在省(市、区)所有高校的模拟投档线生成。

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省指定的批次中填报南京大学为第一志愿,才能享受相应的优惠录取政策。

注:江苏省考生要求两门选考科目达到A和A。

不及物动词其他人

我校“激励计划”考试的考生不需要缴纳考试费。如果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考试有困难,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我校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考生的申请材料要真实可信。申请材料存在虚假内容或重大事实可能对考生造成不利影响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继续参加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取得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农村专项计划自主招生。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七。联系信息

电话:400-1859680

传珍:025-83592888

电子邮件:bkzs@nju.edu.cn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23

八。管理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选拔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和举报。招生违规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投诉举报电话:025-896892586。

学生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如果发现舞弊,将立即取消他们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2016年招生计划】相关文章:

西北A&F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简章。

西北工业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简章

浙江工业大学2007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四川农业大学2009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师范大学2009年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天津科技大学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2008年法律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2009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贵州大学2007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东北大学2009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