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23-11-18 20:23:52 来源:好学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南京农业大学,英文译为南京农业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和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卫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浦口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点将台路40号。
第三条学校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位委员会授予南京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要求,以全国高考成绩为基础,按照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五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纪委书记和分管招生、教学、财务、职后养老的校领导任副主任,由教务处、学生处、纪委、财务室、职后养老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为成员,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招生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讨论通过学校招生计划和政策。
第六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及分管招生、教学、财务、职后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纪委、财务室、职后办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我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招生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的政策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编制省级和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本校招生工作规章制度;
3.组织招生宣传工作;
4.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招生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组织特殊类型的入学考试;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的相应职责;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新生入学进行审核;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招生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附属于监察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努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平等。学校应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各省、各专业计划。
汽车列车
1.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调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
2.专业确定原则:考生录取专业时,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置不超过3分的专业级差,第三个专业志愿之后不存在年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明确”的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分数从高到低,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录取)。在同等基准分数(扣除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按语文加英语总分排序,理工类考生按数学加英语总分排序。
3.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政策规定的国家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考生成绩转入档案,参加专业排名。
第十三条江苏省招生计划
1.专业确定原则:不存在专业级差,分数与成绩的关系用“级差”法处理。科目成绩为A的考生加3分,A A考生加2分,A A考生加1分安排专业。考生同等基准成绩相同的,结合成绩、科目、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确定录取结果。
2.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AB,报考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专科计划的考生水平测试要求BB。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招生考生选拔测试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并根据投档结果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仍不足,则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将征集未完成项目的志愿。如果征集志愿仍然不足,将剩余计划调剂到生源质量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取得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录取。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
第十六条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合作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国家专项计划和大学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七条表演艺术专业录取办法:考生具备
第二十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号文件(苏加飞〔2014〕136号)精神,2016年,我校招生专业中,文科专业、理科专业、工科专业、农林专业收费标准分别为5200元/人年、5500元/人年、2500元/人年。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考学校网站。
第二十一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号文件(苏加飞[2002]369号)精神,2016年我校本科生住宿费标准为800-1000元/人/年。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科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根据教育部规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除外,如艺术生、体育生和经体检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第二十三条学校日语专业只招收高考语言为英语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学校招生电话为4001120200,025-84399789,本科招生网站为http://zsxx.njau.edu.cn,传真号码为025-84396458,邮箱为zsb@njau.edu.cn,招生微信为微信官方账号:南京农业大学招生办。学校纪委监察部投诉电话025-84396827。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京农业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相关文章:
东北师范大学2009年艺术本科招生简章
南京农业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学生招生简章
天津工业大学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09在职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上海音乐学院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天津师范大学2008年法律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07年在职风景园林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南京大学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北京材料学院2008年工程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荆门有哪些本科大学?荆门所有本科大学名单一览表(1所)
永咲心(永咲こころ)作品番号及封面,永咲心写真资料
小鸟游恋/高梨恋子作品封面番号
明日香SABA-663
前乃菜菜(前乃菜々)作品番号及封面,涼風えみ个人资料
神咲舞(神咲まい)作品番号及封面,神咲舞个人资料
二见玲(二見れい)作品番号及封面,二见玲个人资料
天河玲(天河れい、天河麗、日乃原杏)作品番号及封面
七森莉莉(七ツ森りり)作品番号及封面,七森莉莉个人资料
影山樱(影山さくら)作品番号及封面,影山樱个人资料
樋口三叶(樋口三葉、樋口みつは)作品番号及封面,樋口三叶个人资料
杏羽花蓮(杏羽可怜、杏羽かれん)作品番号及封面,杏羽花蓮个人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