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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3-11-19 16:58:44 来源:好学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本科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是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城市副中心。2010年,学校通过了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AACSB)的审核,成为中国首家独立学院会员。2014年与北京大学等24所高校一起被认定为“北京市高等学校示范校园创新实践基地”,成为北京市唯一获此殊荣的独立学院;2015年在加拿大建立北美校区,率先成为中国第一所在海外建立分校的独立学院。学校基于建设国际化、应用型、高端商学院的精准定位,积极融入行业和世界,借助首都优质教育资源,搭建应用型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培养平台,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优秀专业能力和广阔国际视野的商科人才。2015年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北京独立学院第一,口碑好,实力强,成绩显著。

第五条学校名称: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GB代码:13630。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六条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招生办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应当成立由校领导、纪检负责人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北京市教委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分省、专业招生计划。2016年计划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和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入学条件和规则

第九条2016年开设的专业有:会计学(中国注册会计师CPA方向、会计硕士MPAcc方向)、国际商务(国际服务外包与电子商务方向)、财务管理(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CIMA方向)、金融学(财富管理方向、互联网金融实验班方向)、投资学(证券投资方向、海外投资方向)、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方向、3 1 1)、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设计方向、跨界设计方向、商业印刷媒体设计方向、 数字媒体设计方向-中韩联合培养)、审计学(2 2 1英国ACCA方向)、金融工程(2 2 1美国CFA方向)等9个专业。 其中,主修审计和金融工程的学生曾于1980年就读于嘉华学院

第十二条为了保证考生的利益,维护录取的公平和正常秩序,学校要求考生在录取过程中留下可以直接与考生及其家长联系的电话号码。考生应确保所提供电话号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由于我校所有专业均涉及境外游学和中外联合培养,英语、数学等相关科目成绩较低的考生不予录取(艺术类专业除外)。

第十四条我校在招收审计、金融工程专业学生时,要求英语专业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

第十五条对于普通考生,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考生入学意愿先后录取。也就是说,第一志愿考生被学校录取,如果第一志愿不满意,会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已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执行投档相关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在高考总分相同的前提下,优先录取英语和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3)凡希望报考我校的考生,满足其第一专业愿望。

第十六条对于艺术类考生,具体录取方式如下:

(1)我校不设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艺术类专业直接使用省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

(2)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并列的,优先考虑专业成绩高的考生。根据考生报考学校的意愿,依次录取。也就是说,第一志愿考生被学校录取,如果第一志愿不满意,会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中韩联合培养是我校与东西大学合作开发的2 2 2培养模式。我们前两年在嘉华学院学习,后四年在东瑞大学学习,或者我们前两年在嘉华学院学习,第三年作为交换生在东瑞大学学习一年,第四年回到我们学校,获得学士学位后直接在东瑞大学读硕士。

第十七条录取原生和新生同等对待,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学校开设的外语是英语。学校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2016年,国家计划招生专业学生全部公费赴美国、加拿大、英国海外合作大学开展实习活动(此环节为培养计划中的必修学分,全体学生参加,费用由学校承担)。要求考生在入学前办理护照。所有学生在校期间均参加过多次国内外实习(包括在马来西亚跨国公司带薪实习,在AICPA、AICPA、民生银行、宁波银行等会计师事务所带薪实习。),并要求考生在入学前做好入学学习和职业规划。

第六章文凭的颁发和学位的授予

第十九条本科学制4年,考试合格者,授予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条2016年考生全部录取宿舍,4人,独立卫生间,热水器,空调,无线网络覆盖。

第二十一条我校允许学生申请专业调剂。在第一学年结束后,他们可以根据需要转专业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委员会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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