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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3-11-21 15:17:07 来源:好学网

一.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标准代码:14056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沧波门宝山寺路56号。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时间:三年

二。学院简介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高职院校,位于南京麒麟科技创新园。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人文社会科学系和继续教育学院。医院有近400名教职工和9000名学生。

学院开设22个专业,涵盖机械、电子、计算机、艺术设计、通信、物联网、会计等领域。其中电气自动化、数控技术被列为教育部、财政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的重点建设专业;由数控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五个专业组成的“机械制造专业群”被列为江苏省“十二五”高校重点建设专业(群)。

2015年,为顺应智能制造技术产业发展趋势,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学院成立了智能制造学院,重点打造智能制造相关专业,涉及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通信系统运行管理、视觉传达设计与制作、物联网等6个专业。

学院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率先建设了国内首个集创意、设计、制造于一体的“蓝岛创客空间”。空间建设以“创新、实践、共享、成长”为宗旨,依托全院资源,以科技创新活动为载体,汇聚创意人才,实现创意灵感和创新成果共享,聚焦智能制造、3D打印等前沿技术,深入开展创客教育关键技术研究和理论研究。目前,全院大力开展创客活动,开发创客项目,共享创新成果,积极探索创客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创客课程标准,开发创客项目课程,通过创新思维训练、创新工具运用、创新能力培养,努力培养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2015年,学院“蓝岛创客空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唯一的省级、市级“众创空间”,纳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

学院始终坚持“立足企业、面向行业、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以培养“企业满意、社会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的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加强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建成了中邮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中兴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长安福特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等171个校外实训基地, 拥有数控仿真实训室、物联网技术实训室、华为移动4G实训室、南京中小企业精益生产实训基地等45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其中生产实训基地5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 同时,为了实现制造模式的变革,体验从创意到产品的全过程,满足智能化、个性化定制的需求,为学生提供一个培养“创新、创意、创业”能力的平台

学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近年来,学院以素质教育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成立了学院报记者团、广播电台、街舞社、瑜伽社、跆拳道社、轮滑社、自动研社等30多个学生社团,涉及艺术、文学、体育、科技、职业发展、志愿服务等多个领域。

多年来,学院服务于南京和江苏的经济建设,培养和输送了大批人才。近95%的毕业生在长三角经济区工作,其中50%在南京工作。学院成立以来,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办学指标逐年增加。2013级学生毕业半年后平均收入达到3227元,比本省高职院校平均水平(3076元)高出7%。2014届的平均收入在毕业半年后达到3741元,比2013届增长了16%。2015级的平均收入在毕业半年后达到3860元。近年来,我院毕业生(含继续教育)协议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位居全省前列。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6年,我院在江苏、安徽、浙江等省市启动招生计划,共计1800人。具体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计划为准。

(江苏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江苏招生考试报》卷)

四、录取规则

1)共同原则

1.以文化考试成绩为基础,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择优录取,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外语没有限制,但是我院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都是英语。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根据国家和考生所在省市的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投档比例查阅考生档案。

5.根据各省相关文件规定,符合照顾政策且加分的考生,总分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特殊类型考生的录取按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江苏省各批次录取办法

1.艺术学院(美术)

入档考生按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安排采取先打分后分级的办法确定。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成绩确定。

2.高职院校(文理)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投档分数相同时,按《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相同分数排序规则(苏招卫〔2016〕1号)安排专业;如果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同批次其他专业录取。

3.高普注册

请参考《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4.对口单招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成绩,按规定比例查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顺序。

5.中等职业学校注册

请参考《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3)普通高校耳鼻喉科录取方式

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奖学金(3000元/人/学年)、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学年)、二等奖学金(500元/人/学年)。获奖学生比例大,基本都是“尽量帮忙”。此外,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通过生源地信用贷款、贫困生资助等方式帮助其完成学业。确保没有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七、咨询和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沧波门宝山寺路56号。

邮政编码:211135

电话:025-841208

20、841708

9、841706

7、180612310

5、18061231076

入学传真:025-84170687

咨询QQ: 8000815

9、10186484

7、1064458366

学院网站:www.nimt.cn

八。补充条款

1.根据教育部要求,我院将在今年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健全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相关招生信息将及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或相关招生资料上公布。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审核,不符合国家招生条件或徇私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章程已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上级审核。

4.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院校录取承诺的一部分。

5.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章程解释权属于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与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政策规定不符的,按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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