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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励志计划招生简章

更新:2023-12-02 18:51:26 来源:好学网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钟发〔2015〕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2016〕6号)文件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

我校农村学生“励志计划”招生人数不低于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本计划选拔理科考生,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级及县级以下高中勤奋好学的农村学生,重点大学招生比例低的省份优先考虑农村。2016年拟在以下省份实施励志计划招生: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安徽省、河南省、河北省。这六省具体符合条件的县市以各省确定并公布的实施区域为准。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是本省实施区域内的农村户籍。本人必须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和当地连续三年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应符合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审核要求。

申请对象道德品质良好,励志有才,符合华东理工大学的培养理念;高中阶段在各类省级及以上单科竞赛中获奖或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具有学术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须提供证明材料)。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如下:油气储运工程、轻化工、生物科学、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学、材料化学、药学、药物制剂、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安全工程(安全检测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英语、德语、日语、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物流管理)等28个专业(类别)。

三、报名及材料审核

1.考生网上报名。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教育部(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阳光高考平台报名,自行报名,获取报名编号,根据提示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申请表。

2.发书面材料。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打印的申请表和其他材料。其他材料主要包括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高中阶段课程学习及相关成绩盖章原件(必填)、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复印件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的现实材料。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研究生院、社会组织或专家个人可提供实名推荐材料。

请将材料打印在A4纸上,按“申请表”和“其他材料”的顺序装订。装订时请确保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无底面。请选择材料,总页数不要超过15页。考生的申请材料由中学盖章确认后寄往我校招生办(建议邮政EMS特快专递)。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将不予退还。

3.材料审查。

我校将组织一个由各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合格名单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基础文化测试和综合面试。基础文化考试为“理化综合测试”(涵盖物理、化学两科,满分75分)。基础文化测试(以百分比计)和综合面试(以百分比计)成绩分别以60%和40%计入考生综合总成绩。

2.根据考生测试结果,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了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入选考生名单。

3.入选考生名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考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动词(verb的缩写)优惠入学政策

入选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要求填报志愿。高考达到地方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且体检无限制的考生录取,录取专业为公示的所选专业(班)。

不及物动词时间表和相关说明

1.网上报名:4月6日~ 4月25日。

2.学校收到书面材料的截止时间:4月28日(以收到日期的邮戳为准)。

3.查询材料初审结果,公示参加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5月底,考生可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下载准考证:5月底,通过初审的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无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基础文化测试和综合面试地点在我校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5.基础文化测试和综合面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6月1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考生参加基础文化考试时必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具体以我院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准考证及相应信息为准。

6.考试成绩查询:6月22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来沪考生差旅费补贴说明:参加考试的考生可获得差旅费和住宿费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行通知。

七。组织结构

我校“励志计划”招生工作在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办负责具体实施,并接受本科招生督导组的监督。

八。联系方式(包括申请材料的邮寄地址)

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14楼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邮政编码:200237)

电话:021-64252763传真:021-64253762

邮箱:zsb@ecust.edu.cn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du.cn/

九。监督机制和违规处理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加强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招生过程中材料初审和考试安排的管理。

2.在我校农村学生“励志计划”评选过程中,候选人所属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组织或专家个人对其实名提供的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在推荐人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具体情况视情节轻重提请教育主管部门处理。如果考生有虚假申请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结果和“励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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