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23-12-03 15:26:16 来源:好学网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一条为保证全日制本科招生(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的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办学宗旨,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尤氏大学(北京),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的全日制公办高等学校。学校有北京校区和克拉玛依校区。
北京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付雪路18号。北京校区招生代码11414。在北京校区就读的本科生在北京校区学习。
克拉玛依校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克拉玛依校区招生代码19414。在克拉玛依校区就读的本科生在克拉玛依校区学习。
第三条我校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中国尤氏大学(北京)北京校区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在规定期限内,由我校使用北京校区招生代码招收培养的符合本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对我校使用克拉玛依校区招生代码录取和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授予中国尤氏大学克拉玛依校区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授予中国尤氏大学(北京)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2016〕3号)和《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我校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等各项条件,择优录取。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成立由校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领导招生宣传、录取、专项招生选拔考试等工作。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领导小组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设在我校北京校区教务处,其职责如下:
1 .负责贯彻教育部有关招生的政策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负责落实学校有关招生的规章制度和招生领导小组的决议;
2.根据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按省、专业编报学校招生来源计划;
3.制定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
4.组织普通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
5.组织招生宣传和咨询;
6.组织实施我校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7.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的相应职责;
8.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对录取新生进行审核。
第七条学校应当成立由校领导、纪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入学考试资格
第八条报考资格由教育部实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九条体质健康状况评估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中国尤氏大学(北京)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努力促进区域和城乡招生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按省、按专业确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以招生计划总额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学生质量控制和同分考生录取。
第十三条备案原则。我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投档分数线不低于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分数线。我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在招生计划的110%范围内按顺序志愿批次提取考生档案。平行志愿批次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提取考生档案。
我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高考加分;同一考生有多项政策加分的,只取最高分,加分原则上不超过20分。
第十四条准入原则
1.总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无等级之分”。录取时,专业录取以实际考试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考生意愿为准。总分和专业志愿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和政策分高的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对比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对比语文、外语、数学、文学,理工类考生依次对比数学、科技、语文、外语;
2.对于顺序志愿的省份,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后,不提取其他志愿考生的档案;当第一志愿未能完成计划时,依次抽取第一志愿。
第二、第三志愿等考生的档案按第一志愿的办法录取;对于平行志愿的省份,招生计划按投档比例完成后,不提取其他志愿考生的档案;未完成计划的,根据省招办安排,自愿征集并录取剩余计划。如仍不能完成,学校收回本省剩余计划,转到生源质量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调剂与退档: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从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名额已满;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辞退;
4.报考英语专业,外语必须是英语,要求参加省招办口试并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
5.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明确的原则录取,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队录取;
6.江苏省选考科目等级应为AB及以上;对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先打分后分级”的方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专业;排名顺序为A A、A A、AA、A B、AB;被我校认定具有普通自主招生资格(含“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须达到同等学力方可享受
我们北京校区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和北京市教委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招生专业学费标准:
(1)资源勘探工程、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勘探技术与工程(地球物理勘探)、勘探技术与工程(测井)、海洋油气工程、能源化工、英语专业5500元/生/学年;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应用化学、环境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能源与动力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及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5200元/生/学年;
(3)经济学(含能源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含会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信息系统)专业5000元/生/学年。
我校克拉玛依校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资源勘探工程、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均为3500元/生/学年。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学校、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各种奖学金,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通过奖、贷、补、助、免等多种学生资助管理措施,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条联系信息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付雪路18号中国尤氏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49
电话010-897332
四
5.89733079(传真)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电话是010-89733105。
电子邮件:sydxzsb@cup.edu.cn
网站:http://www.cup.edu.cn/bkzs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中国尤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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