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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更新:2023-12-05 03:27:23 来源:好学网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外国语大学“培养具有全球视野、人文情怀、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外语特长,能够跨文化顺畅交流沟通的优秀国际化人才”的教育目标,2016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进行培养。

一、报名条件

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成绩优秀,具有语言文学特长和外语学习潜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申请:

1.高中阶段,两个中学生都在作文、外语竞赛中获得过全国总决赛二等奖或省总决赛一等奖。

2.获得上海市高中英语竞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

3.高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和第一次模考的外语成绩在全年级同科学生中处于前2%。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人数未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75人)。招生专业为:英语、英语(教育学)、商务英语、俄语、阿拉伯语、日语、韩语、希伯来语、越南语、葡萄牙语、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教育技术、广播电视、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16年3月27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阳光高考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实名注册,如实填写信息,下载打印报名表,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系统。

(1)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中学信息、高中阶段期末考试和高考模拟考试成绩和等级、外语各类考试成绩(排名/总人数)、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高中阶段获奖情况和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

(2)填报专业志愿:中学外语为英语的考生在我校最多可选择6个专业,俄语考生可填报俄语专业,法语考生可填报阿拉伯语、希伯来语、越南语专业,德语考生可填报希伯来语专业,日语考生可填报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

写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理想信念、个人成长经历和经历、学术特长和成就、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不超过1200字。

2.写外语申请作文:考生需要围绕出国和报考的专业写一篇500字左右的外语申请作文,上传到系统。

3.提供证明和推荐材料:考生须提供并上传语言文学专业相应材料,其他学科还须提供并上传获得省级以上奖项及参加社会实践的相应证明材料。

(1)按竞赛条件报名的考生,须提供并上传高中阶段参加语言文学竞赛相应年级的获奖证书。

(2)按外语成绩条件报名的考生,必须由其所在中学推荐,推荐人必须是年级组长或校长。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人的邮箱,推荐人收到邮件后会填写推荐表并按要求上传。推荐人必须从学生的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力等方面说明推荐理由

4.申请材料要求:考生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推荐书、证明材料)应清晰、真实、完整,不要求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报名材料存在虚假内容、抄袭或重大事实可能对考生造成不利影响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继续参加后续选拔认定的资格;已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取消其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不予电子注册,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5.邮寄书面材料:网上报名和邮寄书面材料缺一不可,书面材料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所有书面材料均为A4纸,无需加封面。应按照自主招生申请表(1-6页)、中学推荐表、获奖证书复印件(需中学核实盖章)、外语申请作文的顺序装订,2016年3月31日前(建议EMS)

第四,选择过程

1.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符合报名条件、按要求提交的有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从考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审核确定初审通过的名单,并于4月30日前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选拔测试:通过初审,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考试日期为2016年6月1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考点设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考试科目为外语笔试(含听力)和外语口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思维、学习潜力和综合素质。参加考试的考生于5月11日至20日、6月1日在上海外国语大学缴费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90元/人(收费目录:沪〔2015〕15号、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价费〔2003〕69号、沪价费〔2006〕5号)。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资格认定:学校根据笔试总成绩(满分200分)和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择优录取,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符合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拟录取专业和优惠录取政策,于6月22日前在学校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生所在地省级招办。

4.优惠政策:根据考生选考总成绩,我校给予入选考生以下优惠政策之一:

档案A:考试成绩在入选考生中排名前40%(含)的人员,高考档案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一科目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我校按宣传专业录取。

B档:高考剩余考生成绩在学生所在省(区、市)同科第一批本科模拟投档线以下40分(含)以内,且不低于同苏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1.上海外国语大学的自主招生,在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平”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实施,择优招生。

2.学校严选初审、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严选工作人员,严守工作纪律,加强岗前培训。

3.学校加强初审和评估的组织管理。候选人申请材料初审由专家组进行多轮评审,面试全程录音。面试专家分组,通过现场抽签随机确定候选人面试顺序。

4.学校加强信息公开,自主招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按要求公示。

5.学校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学校纪委监察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投诉和举报电话是021-65422784,电子邮件地址是jiwei@shisu.edu.cn。

不及物动词联系信息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

邮寄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联系电话:021-55386006和55381647。

电子邮件:ao@shisu.edu.cn

上海国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7.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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