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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6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更新:2023-12-25 17:26:08 来源:好学网

一、学校全称是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二。学校本部:上海市松江区文祥路2800号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2230号三中。层次本科四。学校类型普通高校

公立高等学校私立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动词(verb的缩写)按专业及相关说明招生人数会计:50人。不及物动词专业培训对入学外语考试无语言要求,入学后的教学语言为英语。七、男女生入学比例不是八,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9.入学规则1。参加春季高考考生的报名条件和志愿填报参照上海市教委文件执行。

2.高考科目确定为“统一文化考试机构自主测试”。统一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我校自主测试科目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注重学生的素质和能力。考试成绩200分。

3.考生须达到本市规定的本科录取最低合格线和我校公布的自主测试合格线,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公布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信息技术需合格),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测试。

4.我校将根据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和高校自主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同一分数下依次比较自主考试成绩、数学、外语、语文成绩;认可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5.我校将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自主测试名单,自主测试通知比例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两倍。

6.我校自主测试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至13日。包括专业评价和综合评价。专业测评的内容是英语基础和英语综合能力测试;综合评价内容包括表达能力、创新能力、逻辑思维、gfd、奖项、兴趣、特长的评价。

7.我校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和具有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具有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比例不超过我校公布计划数的50%。已公示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资格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未完成的计划从确定的人选中依次递补。

8.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于当年秋季正式入学。

9.具体招生政策和招生方式请参考“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招生网”。

十、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每生每学年住宿费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学校名称。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证书类别期满,符合毕业条件,授予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021-67705115,67705238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67705159十四。网站:www.lixin.edu.cn十五世。资助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助学规定。被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承诺:保证考上学校的学生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其他信息可在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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