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 厦门医学院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厦门医学院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更新:2024-01-01 19:14:32 来源:好学网

为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推进依法招生管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厦门医学院

学院代码:12631(国家代码)

学院地址:厦门市集美区。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招生层次:本科和专科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院名称:厦门医学院。

学历证书类型: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授予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学历的相应待遇。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厦门医学院是一所公立全日制本科院校,1898年创办于鼓浪屿救亡医院,至今已有118年历史。学院由本部和两所附属医院组成。厦门第二附属医院是一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拥有床位1000张。附属口腔医院是一所拥有222台综合口腔治疗机的三级专科医院。自成立以来,它已为国家培养了3万多名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9%以上。

学院现有学生5020人,专任教师302人,生师比16: 1。其中,教授34人,副教授6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有96人,硕士学位的有150人,占其中的81.5%。双师型教师占51.1%。兼职教师81人,占专任教师的26.8%。拥有省级教学名师3名,省级专业带头人2名,省级千万人才1名,省级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员3名,厦门台湾省特聘专家1名,台湾教师4名。

总部教研仪器设备总额1.37亿元,生均2.7万余元;馆藏纸质图书43.1万册,生均85.8册,电子图书22万册。

学院扎实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学院将坚持以培养社会所需人才、成就学生美好未来为办学宗旨,以育人为第一要务,以质量为第一追求,以就业为第一指标,以稳定为第一责任的办学方针,以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学生的服务理念,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学生满意、行业尊重、行业欢迎的应用型本科医学院校。

【教育部2016年注册的招生专业】

本科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口腔医学(五年)、护理学(四年)、药学(四年)

其中,临床医学(学制五年)面向福建省49个有基本财力的县招收全日制本科层次定向生。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户籍在定向县(市、区)或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设区市,在当地报考。录取后,考生与当地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凭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我们学院负责定向生的培养。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考研。只有当他们达到毕业要求,他们才能获得全日制

[外语要求和男女比例]

所有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不限性别。

[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合格且专业不受限制者,均可报考。

[相关收费项目、标准及退款方式]

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费〔2014〕183号)为准。

专科:收费标准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费〔2012〕356号)。

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局、福建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435号文件办理。

【录取原则】

1.高校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平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2.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和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3.学院尊重考生在高校的志愿,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调档原则和比例,在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录取,其中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平行志愿进行预录取,不存在年级差;采取梯度志愿的省份按专业级差进行预录取,1-2志愿级差5分,其余志愿不分级。

4.专业分配原则:学院优先考虑考生的第一专业,其他专业志愿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最低基准分相同时,原高分优先。

专业调配时,考生按高考总分排队。总分相同时,文科按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综合理科、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四项相同时,采取择优录取的办法,即优先录取某一专业的考生。如本调配方案与考生出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不同,则以考生出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省(市、自治区)为准。

5.如对填报规则有疑问,请向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和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咨询。

【学院招生监督及投诉电话】

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招生工作。

投诉电话:厦门医学院纪检监察室0592-2981230

【高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2120548,2103757,2078438,5953808。

传真号码:0592-2103757(传真)

网站:http://www.xmmc.edu.cn

【厦门医学院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相关文章:

华北电力大学2009年招生简章

2009年,华南师范大学在读体育硕士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2009年暨南大学在读会计硕士招生简章。

2009年,湖南师范大学在读翻译硕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