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更新:2024-01-13 19:24:03 来源:好学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厦门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位于中国经济特区厦门,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为保证我院顺利招生,推进招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本章程所称招生工作,是指经省教育厅批准并正式下达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招生层次和招生计划

第四条学院全称:厦门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代码:14257

第六条学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3000号,邮编:361102。

第七条招生层次:大专。

第八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十条2016年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包括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软件技术、智能建筑工程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新闻采编与制作、智能交通技术应用、消防工程技术、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空乘、动漫制作技术、楼宇经济管理、旅游管理、物联网应用技术、会计信息管理、投资与财务管理、播音与主持。专业数量和具体计划以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十一条录取新生生活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完善,管理服务规范。允许入学后完成全部学业并经考试合格的学生毕业。我校将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第三章招生要求

第十二条外语:各专业对英语语言考生不要求进行口语考试。

第十三条各专业不设性别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组织和准入原则

第十四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级计划部门批准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招生工作计划招生。

第十五条成立由学校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十六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七条我院执行各省招生政策,根据学生情况确定招生比例。

第十八条根据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原则,充分体现分数优先和遵循自愿的原则。专业安排采用专业清零模式,即按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安排专业,第一专业上线考生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按专业顺序递补。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如需进行专业调剂,可根据分数线转入相关专业。高考成绩达不到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予以辞退。

第十九条艺术体育专业录取

1.新闻编辑与制作、动画制作专业

2.社会体育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我院确认各省体育专业联考分数线,根据2016年考生所在省份体育文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

第二十条各种优惠政策的相关实施细则由省招生委员会制定。

第二十一条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五章收费、标准和退款措施

第二十二条经有关价格部门批准,根据闽价费(2009)165号、闽价费(2012)323号、夏家福(2013)17号、夏家福(2014)32号文件规定,

1、学费:

(1)、投资与理财、旅游管理,学费为7500元/生年。

(2)、社区管理与服务、民族传统体育、新闻采编与制作、社会体育,学费8250元/生年;

(3)、建筑经济管理,学费8500元/生年。

(4)、会计信息管理,学费9000元/生年。

(5)、智能交通技术应用、信息安全与管理、消防工程技术、安全技术,学费为9350元/生年;

(6)、动漫制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学费9500元/生年。

(7)、空乘、建筑智能工程与技术,学费10200元/生年。

(8)、播音与主持、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室内艺术设计,学费待定。

2.住宿费:1300元/生年;

3.其他收费标准:

教材费:500元/学年。

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牟利的原则,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毕业前退还余额。

4.退款方式:

因各种原因休学的学生,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号文件([2006]费154号)精神予以开除:

(1)缴费后未入学者,按收费标准的90%退还该学年学费和住宿费。

(2)缴费后入学不满一个月的,按收费标准的80%退还该学年学费和住宿费。

(3)缴费后已入学一个月以上至一学期(含一学期)的,按收费标准的50%偿还学年学费和住宿费。

(4)缴费后上学超过一个学期的,不退还该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5)被学校开除的,该学年学费、住宿费不予偿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通过EMS或挂号信发送录取通知书;

2.厦门安全技术职业学院(http://www.xmafkj.com)网站发布;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和社会发布各种渠道的高考信息。

第二十四条联系信息

希望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我校办学情况和相关招生信息。

学校地址:福建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3000号。

邮政编码:361102

招生办电话:0592-7762777762778762779(早8点至晚10点)

招生办传真:0592-7762779微信微信官方账号:xmafkjxy

招生监测及投诉电话:0592-2291666

网址:www.xmafkj.com电子邮箱:anfang2004@163.com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厦门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6 G

复旦大学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西南交通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武汉理工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

北京大学2008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