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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4-01-16 14:17:52 来源:好学网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学校代码:14503

第三条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教育科技园

第四条办学层次:高职院校

第五条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七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类型:毕业后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文凭。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八条学院招生组织机构: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工作小组,下设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招生督导室。

招生办的职责:

1.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高校招生工作规章制度。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我院情况和录取规则。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招生监督办公室的职责:

1、参与高校招生全过程,重点在录取等环节实施监管,确保监管到位,切实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2.负责检查学院招生办公室和学院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的情况,表彰遵纪守法的好人,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纪案件。

高校招生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

高校招生工作在高校招生监督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问或意见的,可向高校招生办公室反映、咨询或投诉,并向高校招生监督办公室举报。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收费和退费标准

第九条招生计划和学制:

1.2016年我院在福建省招生。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人数为准,学制三年。

2.省外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请参考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招生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国际商务、财务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烹饪技术与营养、电子商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空乘等五大系13个专业。

第十一条手续费收取和退还标准:

1.学费: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建筑工程管理、电子商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每年7500元;国际商务、财务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

(1)奖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努力上进,努力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我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这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奖励金额为:8000元/生?几年。

2.励志奖学金。该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奖励金额为:5000元/生?几年。

3.学术奖学金

(1)奖学金

该奖学金用于按照在校学生5%左右的比例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

奖励标准:专项奖学金3000元/人;一等奖:2000元/人;二等奖:10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

(2)个人奖项

该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各级科技、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奖励金额6000-200元/项。

(2)贷款和赠款

1.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银行相关规定,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贷款,在校学习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部门全额补助,毕业后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学院努力帮助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

2.国家拨款。这笔助学金是给我院经济困难、学习成绩合格的学生的。学院按在校学生20%的比例给学生发放困难补助,补助金额按一年在校10个月计算,其中约5%的贫困生每月在300元;大概15%的贫困生每个月去150元。

3.勤工俭学。为校内贫困生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积极联系社会各界为贫困生安排各类勤工助学活动。

4.对困难学生的补助。学院根据学生的实际困难,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和缓交培训费的制度。

第六章入学规则

第十三条准入规则:

1.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我院录取办法公告如下:

(1)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对于福建省考生,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录取;对于省外考生,遵循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即按照志愿专业从高分到低分。

(2)无专业志愿级差,录取原则以志愿清零、分数优先为主。考生所报志愿未被录取时,如遇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不合格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2、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规定执行。

3.认真执行教育部和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在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录取。

5.外语不限。大学英语是入学后的公共外语课程。

6.候选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应按照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教育科技园邮编:362300。

联系人:林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5-86858989,1895998539。

投诉电话:0595-86918989传真:0595-68900787

网站:http://www.qzgcxy.com

咨询QQ: 31662250962196971132

电子邮件:3166225096@qq.com。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2016年秋季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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