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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4-01-29 22:40:15 来源: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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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保障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技园虹井大道3666号。学历层次:本科。学校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条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候选人的德、智、体、美素质进行综合衡量和选拔。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些专业有特殊要求。详情见《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招生条件

第四条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三章准入规则

第五条受理应当依据档案的密级。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六条非通用语专业也招收相应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考生慎重申请。

第七条生源不足、无专业志愿考生转录取的,应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调整招生计划。

第八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和方法。

第一条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填报校考专业合格的高考志愿;美术专业以合格的省考成绩填报,未取得美术专业相应证书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

第二段以下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学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制作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编导、录音艺术、摄影(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电影技术方向)等十个专业。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成绩达到江苏省指定的艺术类学校录取批次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高考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参照志愿报考,择优录取,专业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当投档成绩出现平行情况时,外语、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条下列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播音与主持(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方向)、表演、表演(时装表演方向)等四个专业。

录取原则:当考生经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档案成绩达到江苏省指定的艺术类学校录取批次分数线时,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参照报考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录取专业与报考志愿一致。

第五节音乐学(音乐编导、流行音乐演唱方向)以江苏省指定的音乐(声乐)专业统考分数线和音乐(声乐)专业统考分数线为依据,按照音乐(声乐)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专业统考成绩并列时,按投资学、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取最好录取。

第六条录取时,江苏省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七门必修科目成绩要求为4C以上。

第九条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和方法

第七条根据江苏省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八条江苏生源考生录取普通本科专业时,要求我校选考科目水平为BC及以上。

第九条平行志愿采用投档方式,平行志愿对首次投档不满意时,接收补充报告或调整志愿人选。

第十条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进入档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档案分数,在我校指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录取设置专业志愿级差,第一、二、三专业志愿级差1分,第三专业志愿之后的专业志愿视为平行专业志愿;同等条件下,按外语、语文、数学科目成绩分数线录取。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如遇调剂,在我校指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内由高到低调剂到未满招生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予以辞退。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学费标准:人文社会科学专业14000元/学年,理工科专业15000元/学年;理工科嵌入式实训专业17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包括播音与主持、播音与主持(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学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制片人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灯光艺术方向)、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电影技术方向)、数字媒体艺术。

住宿标准:1500元/学年。

如有变化,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退款方式:按苏加费[2005]103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学业证书:学生完成学业后,由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经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

网站:http://www.cucn.edu.cn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技园虹井大道3666号

邮政编码:211172

第十四条其他:

第十二条我校是中国传媒大学的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需要单独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志愿。不然我们学校是考不上的。

第十三条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批次和时间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一经发现被录取的考生在考试中作弊,或在报名和考试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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