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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4-02-14 04:01:04 来源:好学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顺利招生,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全日制普通职业院校招生。

第三条高校招生实行“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述

第四条学院全称:杭州万象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院部委代码:13030。

第六条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华武路3号;邮政编码:310023。

第七条学院性质: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杭州市人民政府与著名万向集团公司联合举办,海外专家全力支持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招生对象:参加2015年全国高考的考生(含单招、单招),不限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第九条外语要求:所有外语教学语言均为英语。

第十条男女比例要求:无。

第十一条招生范围:经教育部批准,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将于2015年在浙江、吉林、河南、甘肃、安徽、湖南、湖北、山西、福建、江西、广西、贵州、云南等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和网址:

1.联系电话:0571—87154000、87171816;

2.纪检监察室电话:0571—87177961;

3.传真:0571—87154000;

4.电子邮件:zswxxy@163.com;

5.学院网址:http://www.wxpoly.cn;

6.招生网站:http://zs.wxpoly.cn。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学院面向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学院实行“学院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监督”的招生制度,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提供的批次录取时控制线以上学生的情况,浙江计划按录取人数,即按1: 1的比例向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调取考生档案,省外计划按1: 1.2的比例调取。

第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浙教职成〔2012〕26号)有关规定,凡在教育部等国家部委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本省毕业生,均可免试保送至我省高职院校相关或相近专业。具体办法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专业加试要求:无(第十六条除外)。

第十八条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对于符合《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学校可以不录取”条款的考生,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将实行“不录取”。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参照交通运输体检标准,要求男生身高1.70米及以上,女生1.60米及以上;“酒店的马少校

2.“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制造技术方向)专业的学生入学后需要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测试合格后才能进入相应的班级。毕业前,符合实习条件并取得就业证者,可参加相应公司的考核和面试,由公司选拔学生进入企业实习就业。

3.“园艺技术”专业:普通高中新生入学后,培养方向分为“园艺技术”和“风景园林”两个方向。

4.《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普通高中新生培养方向为“外贸业务员”和“跨境电子商务”两个方向。

第二十条新生第二次通过计算机录取。

1.对入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入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不能满足第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以此类推,当一个考生的专业志愿全部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被辞退。

2.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单科优先顺序为:(1)普通高理科依次指数学、语文、外语、技术单科成绩;一般文科依次指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的分数;单考单招依次参考专业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专业级差要求:无。

第二十一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其他志愿考生按空缺专业计划第二十条原则录取。

第二十二条科目成绩要求:《国际贸易实务》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80分。

第二十三条学院认可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相关加分政策。

第二十四条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学生,学院决定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对第一志愿录取的第三批2015级文理科考生(第一轮平行志愿)和单招单招考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学金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发放。

第二十五条参加新课程改革的考生应当通过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和往届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在合格及以上。

第二十六条高校不接收诚信不良记录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被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在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规定的时限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到校者,应持相关证明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新生入学要求如下:

1.新生报到后,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将在一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考试。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资格。

2.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招生办,在regis时将档案提交至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园艺技术”和“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两个专业学费为10000元/学年,其中向浙江籍考生收取5000元/学年;“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国际贸易实务”三个专业学费11000元/学年;“会计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业设计”(康复辅助器具设计方向)三个专业(方向)学费12000元/学年;“工商管理”专业11500元/学年;其他专业10000元/学年。

公寓住宿费1500元/学年(四人一间),宿舍1000元/学年(六人一间)。学生住宿由学院安排。

第二十九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个人奖学金和各种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万向集团为学院设立万向教育基金,其中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学生大专毕业后进入本科(含国内、国外)深造。

第三十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渠道、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的录取查询、发送的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为0571-87177961(录取期间使用)。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学院原公布的招生制度、规定与章程不一致的,以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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