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24-02-27 11:03:00 来源:好学网
一、培训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服务国家法治、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教学、管理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的高层次学术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
各专业今年拟招收的研究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报名号仅供报考时参考。招生时会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我校生源情况和我校发展需要进行调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总人数包括统考招生人数和推荐免试人数,大部分专业录取人数占总人数的50%左右。免试录取人数以最终确认录取为准。
(二)招生专业
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65个,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有6个,分别是:法学(非法学)、法学(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社会工作、翻译。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候选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以及可以通过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已满2年(自毕业至2016年9月1日,下同)以上,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按照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研究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培养单位同意。在国(境)外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报名前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参加专业和单项考试的特殊要求。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是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毕业生和自考形式法学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学位的考生,在高校就读前必须是法学专业(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毕业生和自考形式法学毕业生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之一:大学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含3年);或者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教育学历后工作5年以上(含5年),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含2年)。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定向就业的单位在职人员。且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业务优秀,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并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并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及以上,业务过硬,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并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专业仅限于: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方向)、国际法学院国际法。
5.报考西藏自主考试(又称“援藏计划”)的考生,须符合西藏自治区组织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专业仅限于部分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
(3)其他
1 .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符合(1)、(2)中各项申请条件的要求。资格条件、招生名额等其他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2.申请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的报名条件请参考《2016 年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考生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能参加考试或被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四,注册流程
网上报名前,请认真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和我校的相关通知和公告,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如未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名条件,误填报名信息,或故意填写虚假信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推荐免试学生报名流程请参考《2016 年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须知》。除了推荐免试生,其他考生的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注册信息不再修改。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站:yz.chsi.cn公共网站:yz.chsi.com.cn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所在学校所在省(区、市)的考点;单独考试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应选择“中国政法大学”作为报名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区、市)的报名点。请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报名点参加考试。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选定的报名地点拍照并确认报名信息。
1.时间:以教育部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补办。
2.地点: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生,然后请登录我院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详细地点;选择京外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考点相关通知。
3.现场确认须携带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之日仍有效)、学历证书(成人大专本科毕业生
(3)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我校将取消同时填报多个招生单位的考生资格。
2.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核对,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3日内反馈核对结果。考生一定要及时查询学历(学籍)成绩。未通过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名点进行验证。(考生也可在报名前到中国政法大学学习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或学籍信息。)
3.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考生,在原单位被少数民族录用的,可按规定享受照顾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注明“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就业”。
4.被我校录取的推荐生不得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5.在职人员报名时,无需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随工作单位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录取,我校概不负责。
6.我们学校的重要通知会在网站上发布,辅以短信。请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保持手机开着(考试时间除外)。
动词(verb的缩写)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我校将在报名、复试、录取、录取等各个阶段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录取或学籍资格。
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统一安排,考生在初试前的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初试、复试、复试)
考研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在初试和复试中,我校不为自命题考试的科目指定参考书目,只提供命题范围。命题范围见附录。
(1)初始测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2.初试地点: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和“法硕联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详细地址见考点相关公告;报名参加“单独考试”和“管理类联考”(含MBA和MPA)的考生来我校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西藏自主考试”的考生在西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点参加考试。
3.考试大纲和命题范围:
(一)全国统考科目和法学(非法学)、法学(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的全国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考试大纲见教育部研招网。
(2)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范围见附件2: 《201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命题范围》。
(3)“单独考试”采用我校自主命题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11单独考试,英语261单独考试,两门业务课作为专业的考试科目)。命题范围见附录1。
(4)“西藏独立考试
报考复试的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复试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本科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另行通知。附加测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学(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参加考试。
复试具体要求见《201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目命题范围》、《复试通知》,复试前会在网上公布。
(3)调整和复测
1.未达到原院校(或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不能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申请调剂参加我校复试。
(1)校内调剂:原报我校且符合校内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其他专业。
(2)校外调剂:原报其他学校且符合我校接受校外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
2.原报我校但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到其他学校。
(4)检查纪律和纪律
在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复试工作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一至三年。同时,在校学生将由所在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所在单位将视情节给予纪律或政治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将对初试或复试作弊的考生作如下处理:
1.将考生相关信息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发送至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建议存入考生个人档案,作为其今后学习、就业或工作调动的重要参考。
2.从明年起,三年内禁止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七。健康检查
要求考生在我校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考试违纪处理决定书》执行。
八。准许进入
根据考生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确定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录取的研究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被录取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需要转入我校,户口也不能迁入我校。
录取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和成人高校毕业生,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制和培训
1.工商管理、法律(法学)、社会工作、翻译等4个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除特别说明外,其他专业学制均为3年。延长研究有特殊原因。
有固定年限的学生c
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2)奖学金和助学金
学校根据相关标准和申请审批程序,为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或研究资助。
1.新生奖学金
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翻译硕士除外),成绩优异的可享受“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笔记:
(1)评定原则: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根据奖学金名额和初试、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是否享受大一奖学金。
(2)获奖比例:各专业录取学生的70%左右。
(3)奖学金金额:除中欧法学院的专业外,其他学院的奖学金金额与第一年学费相等。(中欧法学院奖学金金额由学院另行规定。具体可参考中欧法学院网站。)
2.二年级和三年级的奖学金将根据上一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3.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硕士生,不享受奖学金。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可参加奖学金。
5.MBA、MPA和中欧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办法由培养单位另行制定。
6.学校设置了助教、助研、助管等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获得生活补助。
7.有关奖学金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学生处网站(web.cupl.edu.cn/xsc/)的“研究生工作”栏目或研究生院网站(yjsy.cupl.edu.cn/links/c116/)的“奖学金工作”栏目。
8.以上奖学金政策不包括社会工作学位,其奖学金政策待定。
(3)学生贷款
请查看学生处网站(web.cupl.edu.cn/xsc/)的“经费管理”栏目。
Xi。毕业生就业
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负责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生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须按定向协议服务一定年限。
4.定向就业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因定向单位变更、撤销、合并等原因,导致学生毕业后无法接受的情况,由学生自行与单位协商或自行找工作。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十二。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1)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yjsy.cupl.edu.cn。微信微信官方账号“zgzfdx_yjszs”。
(2)各招生院校网站
参见www.cupl.edu.cn/zuzhijigou.学校主页上的“组织”一栏
(3)相关材料的分发
1.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复试结果:考生在我院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打印。
2.录取通知书: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送我。
3.其他通知将在网上发布,不再发送书面通知。
(4)禁止开办考研辅导班。
严禁学校举办或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研究生考研辅导班,严禁组织或参与编写考研辅导用书和辅导资料,严禁我
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录取的新生,首先到北京邮电大学基础训练基地进行为期一年的强化基础训练,重点补上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的学习教育。只有通过考试,他们才能进入我们学校。符合我校普通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基础强化训练,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
(七)现役军人报考研究生。
现役军人申请硕士学位,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8)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通讯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招生办(老办公楼1号304室)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10-58908070/71
传真010-58908074/71
电子邮件:zfyz@cupl.edu.cn。
官方网站:yjsy.cupl.edu.cn
微信微信官方账号:zgzfdx_yjs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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