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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03-28 01:09:42 来源:好学网

新疆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保证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院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制定本章程。

1.学院名称:新疆科技职业学院

二。机构代码:5044

三。机构性质:具有颁发国家专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全日制国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层次:大专(高职)

动词(verb的缩写)学院概况:

新疆科技职业学院,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以培养高级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具有国家学历文凭颁发资格(教育部编高等学校代码为5044)。是国家远程教育基地、职业技能鉴定权威机构、中国教育报、新疆日报、新疆电视台、新疆教育电视台、五家渠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多次报道我校演出。

学院在“理念引领、定位先行、文化制胜、创新发展”的思路下,确立了学历教育与技能教育并重、办学与就业并重的办学定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岗位需求;以培养高技能、高素质、高素质管理和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启动实施“教师培训六大工程”,建设一支强大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34人,专任教师153人,其中研究生42人,占28%,高级职称33人,占22%,培训导师40人。

学习期间,品学兼优者可获得以下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4.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年;二等奖:3000元/年;三等奖:2000元/年;四等奖:1000元/年;5.理工学院爱校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200元/年。6.民语文考生在报名预科第一年后的期间,给予4000元补助。学院对家庭困难学生实行减免部分学费和助学金政策,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和校外带薪培训、实习勤工助学机会。

不及物动词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4500元/学年,学制三年。住宿费标准:800元/学年。

七、招生与就业

该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具有大学学历的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收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收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普及“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评价方法,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元化分类招考方式。毕业生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原则,由学院推荐就业。

八、录取规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加分、扣分按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4)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5)考生身体条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6)加试及科目成绩要求:我院各专业对专业加试及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

(七)我院考生档案比例按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8)录取结果以查询方式公布:由教育部和各省市、考生以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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