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4-03-28 11:27:10 来源:好学网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机构代码:12570

四、学院性质: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教育部备案,具有专科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业务主管单位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第五条。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罗宾路8号

邮政编码:830039

电话:0991-5942366,5942555,5945033

网站:http://www.xjnyedu.com。

第六条。本章程适用于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院校(专业)招生。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七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重大招生问题。招生委员会由学院董事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师生、校友代表组成,充分发挥他们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并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检查学校考试和录取现场,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高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高校招生就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条件

第八,符合生源地省级招考委规定的2015年高考条件的考生。

第九条。我们学校公共课的外语是大学英语。外语非英语的考生请慎重填写。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各省(自治区)的高校录取工作将在教育部的领导下,在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

十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课统考成绩为主,兼顾艺术、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即第一志愿考生按总分高低原则录取,第一志愿未满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总分高低原则录取,直至名额满。

第十二、专业分配原则:按“志愿清零”方式,即各专业先按总分从高到低从第一专业招收志愿,再按总分从高到低从第二专业或平行专业招收志愿,直至名额满。如金额仍不足,则从未确定专业且经过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转入不足专业,直至金额满额。对于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原则上参照考生填报其他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安排专业。服从院校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予以辞退。

十三、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第十四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中,经有关省(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同意,可将招生计划调整到同级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

第五章毕业待遇

第十五,学生可以获得毕业证书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相关文章:

大庆石油学院2007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中央戏剧学院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2007年国防科技大学MPA招生简章

长春税务学院2009年在职MBA招生简章

北京印刷学院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2007年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协和医学院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2009年港澳台硕士招生简章

鲁迅美术学院2008年硕士招生简章及目录

2009年,南京艺术学院在读文科硕士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