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4-03-29 02:53:29 来源:好学网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15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招生的规定,为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规范招生,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章程是社会了解学校政策、法规和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3)办学层次:大专(高职)

(4)学校代码:5015(新疆代码)国家标准:11565

学校概况: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位于乌鲁木齐市,是乌鲁木齐市唯一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原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与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实行以市为本的管理体制。

学校占地2350亩。学校共有四个校区,分别是本部(幸福路723号)、西校区(原幸福路成人教育学院)、青年路校区(原青年路师范学校)、新校区(头屯河区祥云中街566号)。总资产5.6亿元,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9383万元,校内实验(实训)室223个,校外实训基地214个,图书馆藏书70多万册(含电子书)。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学生15000余人,经济与贸易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和一所国际合作办学机构。现有教职工759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40人,专职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90%以上。有4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学校现开设63个专业,其中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中央重点支持建设专业4个(文秘、计算机信息管理、会计审计、工程造价),自治区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自治区特色专业9个。

学校自成立以来,坚持“以服务为导向、以就业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坚持“面向市场、连接产业、服务地方、突出特色”的办学方针,依托现代服务业,突出文化产业链,积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快速发展。目前是全国百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和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现代服务业(第三产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乌鲁木齐职教集团龙头职业学院,自治区大学生(高职)就业创业培训(孵化)基地,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督导评估优秀单位。

经过多年发展,学校形成了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以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和成人教育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办学格局。建校以来,学校为自治区培养了7万多名各类人才。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5%左右,位居同类院校前列。根据第三方测评机构——麦可思连续三年的《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社会需求与培养质量报告》调查,我校毕业生适应环境能力强,具有团队精神和吃苦耐劳的性格,在社会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毕业生很受用人单位欢迎。

建设“特色鲜明、地区一流、西部领先、面向中亚”的高职院校是学校“十二五”规划目标。因此,学校积极服务和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依托地方产业调整升级

第五条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招生日常工作。招生办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领导下工作,受学校纪委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和社会需求,制定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年度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批准的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批准,对生源好、志愿满、录取分数线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次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七条请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校发出的当年新生报到通知书为准。如有调整,以新疆物价局现行文件为准。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招生政策,以及章程颁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我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学校录取以考生自愿为原则,即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只有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作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才会被录取,以此类推。

报考我校文理普通双语班的考生成绩不低于15分(含15分),其他语种文理普通考生成绩不低于20分(含20分)。

第十条学校专业录取的原则是分数优先,即按照考生先报专业志愿的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并及时与考生交流信息;不服从调剂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单一录取原则:学校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学生。

第十一条学校在招收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时,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管理原则,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按照加分项目招生,按照专业和考试成绩录取专业。

第十二条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基础考试。学校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体育专业试卷,并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设立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普通高等学校助学金、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并为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七条学校实施学生人格培养工程,开设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对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诚信教育,使大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部分院校优秀毕业生经相关考试合格,可升入本科院校同类专业继续学习两年,可取得本科院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政策参照《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愿》的通知》(新〔2012〕9号)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的招生。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校此前颁布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的录取承诺。该政策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三条公布录取结果的渠道:通过自治区招生办网站、电话、学校发送的录取通知书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四条咨询和录取结果查询方法:

网站:http://www.uvu.edu.cn。

招生就业网站:http://11565.uvu.edu.cn

电话:0991-8825404,8809512

传真:0991-8833075

地址:乌鲁木齐幸福路723号

邮政编码:830002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相关文章:

中国矿业大学2009年在职职工攻读硕士招生简章。

天津外国语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

徐州师范大学2007年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天津商业大学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2015年招生章程: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招生计划

上海中医药大学2009年港澳台硕士招生简章

西南财经大学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2009年艺术专业学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