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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考单招招生章程

更新:2024-01-06 17:35:23 来源: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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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为规范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代码:1105)。

2.学校类型: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3.办学层次:大专,学制三年。

4.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方圆西路5号(医院本部)

北京市丰台区胡阿祥新庄90号(南校区)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

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首经贸密云校区)

5.基本情况:学院已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现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北京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批准的“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计算机应用和软件技术领域技能人才培训机构;是北京信息技术专业教师培训基地依托单位;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在几十年的办学历程中,为我国培养了7万多名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电子信息技术和综合类专业人才,为国家电子行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面向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开设38个招生专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人才培养目标与北京市产业发展方向高度一致,充分体现了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专业性强、整体水平高的教师队伍,近65%的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含硕士以上)。有7000多名各级学生。学院注重学生基础学习能力、专业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开展健康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举办科技艺术节、体育节和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学生社团蓬勃发展,促进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学院培养的毕业生深受电子、通信、航天、科研、金融、公安系统及各行各业用人单位的好评,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9%以上。

学院秉承“博学而精诚于技”的校训精神,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树立先进的教育服务理念,充分依托行业办学优势,深入开展产学合作,形成了校企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人才培养模式,营造了“学校中的企业、企业中的学校”的良好教育环境,在教学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学院拥有校内实习基地46个,校外实习基地420个,为保障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2008年,学校获得国际学生资格,具有港澳台学生资格。来自法国、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俄罗斯、埃及等60多个国家的600多名留学生已入校学习汉语。在校学习专业学术课程的留学生超过60人;自2006年11月以来,学校与南洋理工学院开展了36项师生合作交流项目。经教育部主管部门批准,自2016年起,我院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台湾省科技大学二年制本科,毕业后取得台湾省科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四条招生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建筑技术方向)、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4G/5G通信方向)、嵌入式技术及应用(智能控制方向)、移动应用开发、电子商务(商务智能方向)、税务(税务代理方向)、证券期货(移动金融方向)、健康管理(健康信息管理方向)、应用英语(人力资源)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企业订单班)、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学院定向班)、应用电子技术(北京七里360定向培训班), 机电一体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方向)、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方向)、模具设计与制造(3D打印方向)、汽车电子技术(奔驰订单班)、新能源汽车技术(北汽新能源合作班)、汽车营销与服务(奔驰订单班)、图文信息处理(数字出版方向)、软件技术(手机APP设计与开发方向)、市场营销(市场策划与项目运营方向)、证券期货(银行实务方向)、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第五条招生对象:同《北京市2016年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六条报名条件:按照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条每个专业的学费为6000元/学年。

第三章报名和考试

第八条文化课报名和考试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专业课免试对象:具有各种专业技术等级或岗位资格证书及各种荣誉证书的考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课程成绩合格的考生。经学院审批,可以免修专业课。

第十条专业课的注册和考试

1.专业课报名时间:7月2日9: 00-16: 00。报名时需要带《单考单招公共课准考证》;参加加试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考试费25元;符合我院专业课免试条件的考生,须携带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复印纸)和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课程成绩单复印件(A4复印纸)。加盖学校公章),并通过免试手续。我院审核证书和办理免检不收取任何费用。

2.考试时间:7月9日上午。

3.考试地点: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本部。

第四章准入原则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高等学校的法规、政策和方针。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他录取条件;

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考生身体状况要适合专业要求的体质;考生必须如实填写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果他们隐瞒病史,学院将按照《学籍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生、体育成绩突出、特长突出的考生;

5.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执行北京市照顾加分政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未能录取到所报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从高分转入低分,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

6.没有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二条录取通知书应按北京市规定的时间寄出

3.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为加强我院高职学生自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所有高职学生入学后均可申报科技创新项目或大学生创业项目,每个项目可资助1-3万元。

第十六条关于升学:根据北京市教育厅《高职毕业生高考办法》文件规定,学院每年推荐高职毕业生参加高考,合格者可升本科院校。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

第十八条本章程实施时间:本章程实施时间为一年。

第十九条章程解释权:本章程由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相关说明:

招生电话:64374282、64353978。

招生咨询邮箱:zsb@bitc.edu.cn

网站:www.bi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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