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24-01-06 22:44:05 来源:好学网
今天推荐阅读《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校”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实行“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中国政法大学。
第五条报名代码:10053。
第六条办学性质: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重点建设院校为“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项目。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和研究生。学校类型:普通高校。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证书颁发: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本专业毕业条件者,授予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付雪路27号。
第十一种培训模式:
1.标杆文化模式
基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在三到六年内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可获得本专业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
基准学制为五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从第三学年开始攻读双专业双学位。在规定时间内修完两个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毕业时可获得一个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如果两个专业属于同一学科,可获得一个学位证书)。
3.辅修专业培养模式
基准学制为四年。学校在四年基准学制的基础上,对本科生实行辅修制。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从第二学年开始辅修本专业。学生修完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专业课学分后,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辅修证书。辅修专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辅修专业对应的学士学位(主辅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取得学位证书)。
4.学科通识教育+专业培养模式
基准学制为四年。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在经过一年半的通识教育后,根据学生意愿、日常表现和考核情况,自主选择行政管理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进入专业培养。选择通识教育加专业培养模式的学生,第三学年仍可考双专业双学位。
5.双学位加硕士的培养模式。
选择学习德语、英语双学位(第二专业应为法学)的学生,将获得文学学士学位和法学学士学位,由学校综合评定,各选拔10名学生,进入比较法研究所,学习两年,完成学业,准予毕业,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6.法学专业培养模式
法学专业是学校的特色专业。学校根据学院的师生规模,将法学专业的学生随机分为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和Crim
学制六年。学生在法学院学习,分两个阶段接受培训。第一阶段是四年基础学习阶段,按照培养计划完成教学进度。必修课排名前90%并通过考试的学生可以进入第二阶段,即两年制应用学习阶段。通过应用学习阶段后,允许毕业,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8.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实验班)
学制四年。学生在前三年修完法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达到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并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第四学年,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国外合作大学按其录取标准审核录取后,在本校完成一年学习的学生可获得LL。这个学校的硕士学位。
9.经济学的培养模式(成思危现代金融精英班)
经济学(成思危现代金融精英班)由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旨在培养经济金融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完成本科规定的学制内的全部教学和实践环节,准予毕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同时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数学课程并通过考试,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第四学年,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选拔部分学生推荐进入中国科学院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10.法学人才培养模式(虚拟实验班)
Law(虚拟实验班)是基于因材施教的培养理念和“一个专业多个培养项目”的单独培养机制。法学(虚拟实验班)不按独立专业单独招生,而是在普通法学专业学生入学后进行选拔,不改变院校隶属关系,不单独开设实体班,实行自主培养计划。目前已开设实验班,培养法律西班牙语特色人才和法律学术精英人才。
11.国内外名校交流培养模式。
为了丰富本科生的学习经历,学校与国内外多所著名大学签订了校际交流协议。学校选派学生到对方学校学习,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国内名校交换交流培养实施办法》、《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到境外大学交流学习学分认定办法》,承认学生在交换期间所修课程取得的学分。
第三章组织及其职责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改革的前期调研;做好人才需求预测和培养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向招生委员会提交招生计划草案;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新生入学和复试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学校纪委和监察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学校成立了由纪委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
第十六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
第十八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原则上考生档案比例低于105%。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将被辞退。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原则上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低于105%,按100%计划录取。
对于未完成计划的省(市、自治区),学校将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本科第一批志愿。征集志愿不能完成计划的,剩余计划收回。
根据江苏省高校录取办法,学校对江苏省考生要求的最低分数线为B B本省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选拔考生最低分数线要求为BB。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模式,学校在内蒙古实行“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学校各专业不区分、不限制往届学生和新生。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学校将优先考虑分数和无专业级差,根据考生的填报成绩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考生高考原始成绩、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高考成绩。
相关学科高考成绩对比顺序如下:经济学、经济学(成思危现代金融精英班)、应用心理学专业依次对比数学、外语、语文;英语、德语、翻译专业依次对比外语、语文、数学;其他专业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
第二十条考生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的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试和体检,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国防生体检参照军队院校体检标准执行。侦查专业提前录取,学校不单独组织或参加公安院校的政审、体检、面试,录取参照公安专业体检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为武装警察部队招收和培养国防生。只提前招男生。具体招聘信息见《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武警国防生招生简章》。除国防生外,其他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二条除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校专项计划外,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分数(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高考加分项目)按专业投档招生。对于有多项加分的考生,只计算其中一项最高分。
第二十三条英语和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为英语的考生,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为德语和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不限。报考英语、德语、翻译专业的考生须有外语口试成绩。
第二十四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国家
第二十六条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京建(合)字[2000]217号)的规定,我校英语、德语、翻译专业学费每学年6000元,其他专业每学年5000元。对于选择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的学生,从第五学年开始,学校按照基本培养成本收取学费。选择双学位加硕士培养模式的英语、德语专业学生,从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起,按照研究生的收费政策和实际培养成本收取费用。在应用学习阶段,法学专业学生(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班)按法律硕士收费标准收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出国交流学习的费用根据具体项目确定,由学生自行承担。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市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及管理的通知(试行)》(京建(r)字[1999]014号)和《关于2003年北京市高校校内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京建(r)字[2003]348号)的规定,本科住宿费为每年650/750/900元。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优秀本科生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竞赛获奖者和志愿服务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为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和资助措施,主要包括:(1)协助中国银行在校内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2)学校有勤工俭学基金,学校勤工俭学中心提供各种勤工俭学机会;(3)学校有困难补助,定期或不定期资助生活困难或临时困难的学生;(4)国家对家庭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助学金等资助项目;(5)学校还联系社会各界人士,在学校设立各种奖学金。
第二十八条本科生可以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具体条件和程序见《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ww.cupl.edu.cn/zs
电话010-58909122
自动传真010-58909922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付雪路27号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102249
招生监督电话010-58909069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有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颁布后,如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高考招生政策,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及时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更多精彩资讯敬请关注,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同时也欢迎大家加入查字典学校514336868的用户交流群,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
【2016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文章:
中国戏曲学院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中国音乐学院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招生简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7年在职MBA招生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07年在职公共卫生硕士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2009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天津理工大学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招生简章
南京农业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学生招生简章
今天,推荐您阅读《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
今天,推荐您阅读《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
今天,推荐您阅读《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
今天,推荐您阅读《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
今天,推荐您阅读《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
今天,推荐您阅读《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
荆门有哪些本科大学?荆门所有本科大学名单一览表(1所)
永咲心(永咲こころ)作品番号及封面,永咲心写真资料
小鸟游恋/高梨恋子作品封面番号
明日香SABA-663
前乃菜菜(前乃菜々)作品番号及封面,涼風えみ个人资料
神咲舞(神咲まい)作品番号及封面,神咲舞个人资料
二见玲(二見れい)作品番号及封面,二见玲个人资料
天河玲(天河れい、天河麗、日乃原杏)作品番号及封面
七森莉莉(七ツ森りり)作品番号及封面,七森莉莉个人资料
影山樱(影山さくら)作品番号及封面,影山樱个人资料
樋口三叶(樋口三葉、樋口みつは)作品番号及封面,樋口三叶个人资料
杏羽花蓮(杏羽可怜、杏羽かれん)作品番号及封面,杏羽花蓮个人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