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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岛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更新:2024-08-03 16:35:06 来源:好学网

青岛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体育)局,各学校所属高新区社会局,相关民办普通高中: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1.学科

2012级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考试科目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考试科目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2013级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已经提前参加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试的2013级考生,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可以再次参加考试,取两次最高分。2012年信息技术不及格的考生可以申请补考信息技术科目。

具有青岛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青岛市外初中转学学生、在青岛市外初中就读并回青岛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青岛市户籍学生,需要参加上述所有科目考试。

2.考试形式

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英语口语和听力实行上机考试,其他科目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形式由初中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确定。

(2)考试日期安排。

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1日(星期四)至6月17日(星期三)。详见附件1。

考试科目由初中在4月7日(周二)前完成。

(三)各科原始成绩和考试时间。

主题项目

中国人

数学

英语

物理学

化学

地理

生物

历史

思想道德

信息技术

体育与健康

原始分数

120

120

120

100

80

80

80

80

80

100

45

考试时间(分钟)

120

120

100

90

90

90

90

90

90

30

(4)考试命题和阅卷。

1.命题体现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强化考试内容的基础性和综合性,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防止跑题、怪题。

2.各科命题难度适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的难度比确定为4: 4: 2。详见各科学业水平考试说明。

3.加强阅卷管理。实行全市统一网上阅卷。建立评卷人员回避制度,从各学科中抽调在职骨干教师参与评卷工作。严格的阅卷纪律和规范的阅卷程序。加强评卷学校管理,确保评卷安全和质量。

(5)考试管理。

1 .统一组织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听力)、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思想品德、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形式、统一阅卷。各设区市不得增加考试科目,并沙

4.资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费用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各区市要按要求及时做好试卷、答题卡、英语口语和听力人机对话考试及考试经费结算。

(6)绩效管理和使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期末考试成绩,也是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的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两种形式呈现(分为ABCDE五个等级,E级不合格)。各科评分标准为:根据参加考试人数,成绩为A 10%,B 20%,C 30%,D 35%,E等。

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以成绩形式呈现(分为合格成绩和不合格成绩)。思想品德和信息技术科目以满分的60%为合格标准。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为45分(过程管理30分,现场测试15分),学生过程管理18分以上(含18分),现场测试9分以上(含9分)为合格。

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学生可以通过网上查询系统免费查询自己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为学校、教师和学生排队或发布排名。

(七)初中学生毕业资格。

学生考试科目、考试科目成绩和基本发展目标评价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水平,准予毕业并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考试不及格的学生,由初中进行补考,补考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合格者,发给义务教育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二、全市普通高中招生

2015年全市初中毕业生7.55万人,其中市内三区毕业生1.53万人。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74万人,其中市内三区招生7500人。

(1)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面向未考上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往届毕业生必须有青岛户籍。

全市普通高中实行网上报名,统一使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招生)管理平台(http://wsbm.qdedu.gov.cn)。市内三区普通高中招生具体要求见附件2。

(2)招生计划。

1.严格按照计划招生。各区市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普通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原则,科学制定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要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小班学校新生班级规模原则上控制在40人以内,其他学校班级规模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市教育局将下达各区市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计划,超计划招生的学生不予注册。

2.科学确定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应当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招生计划。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核办学条件、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和2014年实际招生情况的基础上,科学核定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跨市、区、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应当提交招生结果

普通高中根据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本发展目标评价成绩等。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基本发展目标必须达到C级以上。

1.指示性学生政策。各设区市要因地制宜,将两所优质普通高中至少65%的招生名额均衡分配给招生区域内的初中学校。指标生由初中根据学生三年综合素质评价推荐,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指标生分配原则由各区市教体局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到初中。指标生录取优待办法可参照该局普通高中录取优待政策。

对严重违反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范、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初中,减少其指标生分配名额。

2.优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进行,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自主招生要淡化纸笔考试,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招生中的作用。自主招生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审批。

3.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普通高中可根据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招收一定比例的艺体类人才。特长生招生工作应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普通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特长班招生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技字〔2011〕16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粤教技字〔2013〕59号)的相关要求。

4.足球后备人才的招募按照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市内普通高中不招收择校生。

6.取消青岛市三好学生、青岛市优秀学生干部普通高中招生加分政策。

7.青岛十七中“福彩志明奖学金班”招生。继续按照原市教委《关于做好2001年青岛第十七中学致明奖学基金高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市教委字[2001]114号)的要求执行。名额分配为:崂山区1名、城阳区2名、黄岛东区3名、黄岛西区4名、即墨市5名、胶州市6名、平度市10名、莱西市8名、高新区1名,共计40名。推荐学生为各区市经济困难农村家庭初中毕业生,品学兼优。

8.青岛二中招收崂山区考生50人。报名由崂山区教体局组织,崂山区教体局选拔50名学生,录取结果由崂山区教体局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公布。

9.特殊教育学校招生。青岛市盲人学校和青岛市聋人中心学校继续面向全市招生。学校要及时公布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组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在初中随班就读的盲聋哑初中毕业生,参加统一学业水平考试后,未被各类学校录取且符合上述两所学校招生条件的。经过我的申请,他们可以被两所学校择优录取。

10.各区市将“34”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院校列为提前录取批次。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录取。

三是市内三区普通高中招生

(1)志愿填报。

1.市内三区考生既可报考普通高中,也可报考职业学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hi

1.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实行分数制和年级制平行录取方式。普通高中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数学120,英语120,物理100,化学80,历史80,地理80,生物80。普通高中统一招生以8门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为标准,按照科目水平组合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首先,通过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结合来选拔学生;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英语水平相同,则通过物理、化学、生物三科水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如果物理、化学、生物成绩相同,则通过历史和地理成绩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学生。

一、第二志愿完成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考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必须达到合格水平。其他公办普通高中优先录取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达到合格水平的考生。

2.入学手续。市内三区考生录取顺序为:“34”本科、普通高中、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五年制高职、中职。

普通高中按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落榜,不降分,参加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招收第三志愿考生;未完成第二志愿招生计划的学校,从第三志愿考生中录取。未按申请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从服从分配的考生中录取。

3.民办普通高中必须在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严格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收新生。

(3)指标生和直接生的政策。

1.指示性学生政策。青岛市第一中学、青岛市第二中学、青岛市第九中学、青岛市第十五中学、青岛市第十七中学、青岛市第十九中学、青岛市第三十九中学、青岛市第五十八中学八所学校随班就读学生的65%平均分配到市内三区所有初中。指标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录取线以下30分以内(含30分),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达到合格水平,录取为第一志愿普通高中普通学生。

2.直接学生政策。青岛二中、青岛五十八中各招100人,青岛一中、青岛九中各招50人。初中根据分配的名额向四所学校推荐考生。四所学校的直管生招生计划另行通知。

3.指标生和直接生名额分配办法。市教育局根据8所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人数,计算各初中、各区推荐的指标生(含四校直生)总数。各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初中实际毕业人数,计算各区初中学生和直属学生推荐名额。

4.推荐指标生和直接生的选拔方法。初中选拔推荐指标生和直管生,从在册初中连续三年就读的学生中选拔推荐(户籍和住房发生变化的学生必须在该校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各初中根据三年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结果择优推荐。选拔推荐办法、推荐学生名单及学生相关标志性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公示

该局所属各普通高中要按照公布的2015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调整专业和人数。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多所学校的特长生报名和测试。普通高中按照特长生招生计划1: 1.5的比例公布获得特长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获得多所普通高中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选择一所普通高中的一个普通班作为首选报考。特长生资格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普通班有效。普通高中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不同学校的美术课也可以互相报。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限内,普通高中特长生、艺术课、专业测试时间由普通高中自行确定。各校艺术生和艺术班的招生简章要报送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处和基础教育处审核备案。

(五)青岛一中“交通创新班”招生政策。

“交通创新班”(简称“交通班”)面向全市三个区招生,实行“一免一奖”(免除学杂费,奖励取得创新成果或荣誉的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实行“五免”(免除学杂费、书本费、住宿费、校服费、保险费),单独录取,单独安排,在校内寄宿。

(六)青岛一中“海尔创新班”招生政策。

“海尔创新班”(以下简称“海尔班”)在市内三区招生,实行“一免一奖”(免除学杂费,奖励取得创新成果或荣誉的学生),单独招生,单独安排,校内寄宿。

(7)青岛三中“信息实验班”招生政策。

“信息化实验班”(简称“信息化班”)面向全市三个区招生,单独招生,单独安排班级,校内寄宿。

(八)青岛六中“创新人才培训班”招生政策。

“创意人才培训班”(以下简称“创意班”)面向全市三个区招生,崂山区、城阳区、黄岛东区、高新区。学校提前招生,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开上课和部分寄宿。

(9)青岛九中“爱心基金班”招生政策。

“爱心基金班”在市内三区招收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免一补”(免除学杂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保险费,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财政补助)。单独录取,单独上课。市内三区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持《报名推荐表》(青岛九中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街道、企业提供《低保证》或其他证明材料)等报名材料到青岛九中报名。

(十)青岛九中“外语课改班”招生政策。

“外语课改班”(简称“外语课改班”)面向全市三个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上课。

(十一)青岛市第十五中学“新型人文创新人才培训班”招生政策。

“新人文创新人才培训班”(简称“新人文班”)在市内三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上课。

(十二)青岛十六中“书法班”招生政策。

“书法班”面向全市三个区招生。单独录取

“科技创新人才培训班”(以下简称“科技班”)面向全市三个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上课,校内寄宿。

(十六)青岛市第三十九中学“海洋创新人才培训班”招生政策。

“海洋创新人才培训班”(简称“海洋班”)面向全市三个区招生,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实行“五免”(学杂费、书本费、作业费、校服费、保险费)。学校提前招生,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班。

(十七)青岛市第五十八中学“大学预科”招生政策。

“大学预科课程班”(简称“大学预科班”)面向全市三个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上课,校内寄宿。

(十八)青岛艺术学校“普通高中艺术实验班”招生政策。

“普通高中艺术实验班”(简称“普通高中班”)面向全市三个区招生。单独录取,单独上课。

报考交通类、海尔类、信息类、爱心基金类、外语课改类、新人文类、优秀类、福利彩票类、科技类、大专预科班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志愿相当于其报考学校普通班的志愿,参加学校普通班的录取。一、自愿报考交通类、海尔类、爱心基金类、外语课改类、新人文类、优秀类、福彩类、科技类、大学预科班的指标生,在被报考学校普通班录取时,享受指标生待遇。

(19)其他。

1.青岛五十八中招收北美国际课程;

2.青岛市第六十六中学招一个中俄班;

3.青岛银河学校面向全市三个区招收2个班。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教育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共同组织实施。各区、市、学校要成立考试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各区、市、学校考试招生的组织领导工作。

(2)积极推进小班化招生。

各区市要按照《报名推荐表》(郑晴办字〔2014〕29号)要求,建立健全设施保障、经费保障、师资保障等小班化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等改革创新。

(三)扎实推进普通高中多元化发展。

各区市要根据全市普通高中多元化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和各地普通高中实际情况,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引导,推进普通高中多元化发展。普通高中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高校联合办学、创新人才培养、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普通职业教育和课程教学改革等方面改革创新,突出办学特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关学校要加强特色班的建设和管理,不得将特色班变成重点班。

(四)保证选拔指标生和直接生的公平性。

各初中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指标生和直接生选拔方案选拔推荐指标生和直接生,畅通家长参与渠道,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吸收家长代表参与选拔过程,以init

实行招生公示制、诚信制、复议制和责任追究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条件、招生方式及名单,特长生招生计划及名单,享受初中优惠政策的学生名单、项目及分数等。必须通过校园张贴、校园网发布等方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七)加大引导和宣传力度。

各区市教育局和学校要通过各种渠道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要通过开通招生咨询网站、开通招生咨询电话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把招生政策宣传到每一位考生、每一位家长。各招生学校要利用双休日向社会全面开放,为家长和考生参观学校、招生咨询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要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普通高中在公共媒体、新兴网络媒体上发布广告或向社会散发宣传品,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八)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招生等工作。

认真贯彻《低保证》(省政府255号令)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学校擅自统计、发布或公示升学人数、升学率、考试成绩优秀者等信息;严禁违规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严禁以学生的考试成绩或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师、学生和班级的主要标准。任何普通高中不得采取宴请或奖励班主任、初中教师等不正当手段招生。禁止普通高中安排人员到初中和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禁止普通高中在报名期间到其他普通高中和学校门口附近进行招生宣传。要严格均衡安排班级,分配学校教育教学资源,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班或招收往届学生复读班。各设区市和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提前招收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不得提前收取考生学费。普通高中要确保录取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或其家长手中。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

电话:85912178 827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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