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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清华大学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更新:2024-02-04 17:35:56 来源: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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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我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选拔、个性化招聘、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求,继续开展2016年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在清华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强计划招生认定和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质而不量的原则确定选拔名单,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县(含县级市)和县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自力更生,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具体实施地区由各省(区、市)确定。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是本省(区、市)农村户籍。考生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含)户籍和当地连续3年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查由各省(区、市)完成。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自强计划招生人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招生专业及相应初试科目如下:

招生专业类别

包括专业

测试对象

科学课

建筑(包括城乡规划)

数学和逻辑

物理查询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环境工程

机械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能源与动力工程

车辆工程

工业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软件工程

航空航天(包括钱学森的力学课)

工程物理学

化学工程和工业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数学物理基础科学

药房

生物医学工程

工商管理(会计)

工商管理(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

社会科学实验班

法律科学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人文科学

工商管理(会计)

数学和逻辑

阅读和表达

人文实验班

英语

社会科学实验班

法律科学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报名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表,签名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上传的申请表必须与报名系统中填写的电子数据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所有的申请材料都不需要邮寄。

1、报考类型和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要在“申请类型”中选择“自我提升计划”。

b、学生可以不受自己文科学科限制报考专业,每人最多填报5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在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交申请的,视为无效。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要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真实成绩。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应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Co

E.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应明确陈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理想及报考我校的理由。

F.建议申请人所在的中学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特殊事迹为其写一封推荐信,按照报名系统中的要求填写并上传。

动词(verb的缩写)选择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对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自强不息精神、高中学习发展特点和全过程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平时学习成绩、学术获奖情况、参加课外研究或学习情况、参加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情况、综合获奖情况和突出事迹、个人陈述和推荐情况等。

初评结果分为及格和不及格两个等级。“通过”的学生可以参加初试,“未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后续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初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2.初试:初试合格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阅读与表达。学生按所报专业类别参加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3.复试:我校将按省份、科目确定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复试包括综合面试和体能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园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4.确认和公示:自强计划招生成绩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生效。

不及物动词认定办法和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评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择优确定自强计划人选。具体方法如下:

1、根据初评成绩(满分40分)、初试成绩(满分200分)、复试成绩(满分60分)的总分,按省份、学科和类别进行排序,确定最佳。

2.自强计划的优惠分值一般为30/40/50/60,可以邀请您参加以下专项培训环节:(1)为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在工作中锻炼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减轻学习压力和家庭负担;(2)为学生安排专门的学习和发展指导,帮助他们顺利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3)为学生提供优秀校友作为个人导师,指导学生个人发展。

3.对于能够获得自强计划优惠的同学,体能测试成绩优秀者,再加5分。

4.被认定的学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需要填报本省相应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应与认定的专业类别一致。

5.2016年我校自强计划确认结果不再发送书面确认协议。报名系统公布的确认结果及说明将作为最终录取依据。请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

2016年4月6日至4月25日,报名参加自强计划。

2016年5月下旬,初评结果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并公示。学生可以查询结果并打印

2.学生应诚信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如有虚假内容或重大事实可能对考生造成不利影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中学和推荐人要认真核实出具的材料。如有欺诈行为,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自强计划报名和测试不收费。因家庭经济原因考试有困难的考生,可向我校申请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九。联系信息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校区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邮政编码:100084

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校纪委)

电子邮件: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站: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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