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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02-08 14:13:28 来源:好学网

学校简介

第一条基本信息

1.学院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国家标准代码:13952

3.陕西招生代码:8144(其他省份以生源省市省级招办公告为准)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学习时间:三年。

7.证书类型: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条学校地址: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位于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号。

邮政编码:725000

学院网站:www.akvtc.cn

招生计划,专业

第三条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年;建筑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护理学、助产学、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50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康复技术、公共卫生管理、会计学、汽车营销与服务、学前教育专业学费4500元/年;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初等教育、社区管理与服务学费4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教材费500元(多退少补)。

第四条招生专业和学科:三年制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和学科以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招生办审批为准。

录取规则

第五条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以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布的录取规则为依据。

第六条高考生录取规则如下:

1.所有考生将被网上录取。

2.根据考生意愿,考试成绩全部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录取分数线,且考生个人电子档案已录入我院,在符合计划的情况下原则上保证录取。

3.录取专业,我院充分尊重考生的个人录取意愿,未经考生本人书面申请,任何人不得变更原录取专业。

4.被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原则上不能转专业。确需转专业的,同科考生可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由其家长签字,经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并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后方可调剂。

5.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不接受其他语言的采访;考生健康状况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知为准。

6.退养:执行原籍省规定;对于个别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去年被我院录取且未报到的考生将全部被辞退。

收费标准

第七条我院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安康市财政局、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贷款等优惠政策和措施。

第八条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领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受奖比例5%左右。

3.国家贫困生资助:3500元/年,资助比例10%左右。

4.一般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助学金比例30%左右。

第九条1。学生在校期间的责任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由学院全额支付,不收取学生费用。

2.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所有毕业生,毕业时如果考上特岗教医学,国家将退还全部学费。

3.Ank所有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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