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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安财经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02-13 07:26:03 来源:好学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Xi财经大学的招生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Xi财经大学是中央和陕西省共建的以经济管理为主,以文、法、理、工、艺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财经大学。学校地址:Xi市长安区围场路南段2号;Xi安翠华南路44号;Xi市翠华南路105号;Xi安小寨东路64号。学校类型:公立。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1560。

第三条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有关规定后,毕业时颁发Xi财经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位管理规定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Xi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五条为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i财经大学招生委员会。主任为校长,副主任为分管校长兼纪委书记,成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纪委监察室、学生处、党政办、计划财务室、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及师生、校友代表。

第六条Xi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Xi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的招生和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监察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Xi财经大学按专业(类别)招生。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专业(类别)的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五章入学规则

第九条Xi财经大学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开展招生工作。招生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各专业(类别)录取不限制男女比例,往届学生和应届学生同等对待。

第十一条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陕西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非平行志愿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体检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执行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

第十三条外语:不限。根据学校的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所有的外语课都是英语。

第十四条优惠政策: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准入原则和规格

第十七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学校根据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和章程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艺术类招生:学校根据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和章程制定具体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预留计划:学校根据国家有关管理规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学生的不均衡情况。

第六章费用、奖学金和贷款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按招生当年陕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奖学金:奖学金奖学金奖学金制度详见当年学校招生简章。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Xi市长安区围场路南段2号,710100;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电话:029-81556128;http://zhaosheng.xaufe.edu.cn/. Xi财经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Xi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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